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任杭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 于2019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任杭中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83,000 股(含本数,约占公司总股本1.5914%)。
截止2019年12月17日,任杭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任杭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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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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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任杭中先生股份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3、任杭中先生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任杭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