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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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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尚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70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元先生与李广胜先生于2018年6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一(10%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二(9.99%股份)》、《股东权利委托解除协议》,李广元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03,949,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99%)分批转让给李广胜先生;李广元先生与盛业武先生于2018年6月2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一(6%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二(6%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三(5.99%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四(5%股份)》、《股份转让协议之五(5%股份)》,李广元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45,550,5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99%)分批转让给盛业武先生。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李广元先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李广胜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155,949,5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9%),盛业武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149,300,5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7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广元先生变更为李广胜先生。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2018-033号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公司及相关协议当事方积极推进协议转让办理。因出让方李广元先生处于服刑期间, 为保证能在取得上交所协议转让的确认意见后及时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缩短授权公证手续的申请时间并节约成本,相关协议当事方决定将股权转让的授权公证与办理缴纳个税的授权公证一同办理。

  2018年7月,在乐山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机构合并完毕、确定办理缴纳个税所需的专项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向监狱管理部门提交办理授权公证所需的会见手续的申请;2018年10月,因公司名称变更、公章更换,公司及相关人员以公司新的名称重新向监狱主管部门提交了会见申请;由于监狱主管部门对于会见的审批需要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审核周期较长, 故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暂未实施。

  截至目前,李广元先生向李广胜先生、盛业武先生协议转让股份所需授权公证手续均已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拟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授权公证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及协议相关当事方将依据相关业务规则申请办理李广元先生向李广胜先生和盛业武先生的协议转让股份的合规性审查,并在取得所需授权公证手续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转让手续。李广元先生与李广胜先生上述协议转让实施完毕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广胜先生。

  三、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依据相关业务规则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目前相关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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