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9-070号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签署的框架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6日,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签订了《5G智慧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营业场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负责人:李勇平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10日
经营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在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在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在广州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为积极响应国家“5G”发展战略,公司与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拟在5G业务、云业务、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建设方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能源行业5G智慧能源的发展。加快推进能源产业智慧化高质量发展,为居民生活及社会发展提供更稳定、安全、清洁、便捷的能源保障,为广州加快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双方本着“整合资源、聚合产业、合作创新、服务社会”原则开展合作,加强沟通交流,探索商务合作模式,打造5G智慧能源标杆项目,实现双方共同发展、互补共赢。
1、充分发挥甲方在能源领域创新发展的资源优势,乙方为甲方提供一站式的信息化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制定信息化规划和顶层设计方案。
2、充分发挥乙方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优势和5G移动网络的优势,双方紧密合作开展5G智慧工地、5G智慧营业厅、5G智能抄表及5G智慧工厂等一系列5G智慧能源信息服务工作。
3、双方持续加强互联网接入、固网、移动网络等基础通信业务的合作。5G商用后,首批实现甲方内部电信5G网络接入和办公区域网络优化和覆盖,率先面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5G终端专属定制套餐,为甲方内部创建良好的5G移动办公环境。
4、合作开展人员交流与人才培育,打造一批同时精通5G技术及能源业务应用的技术骨干。
(三)协议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双方目前仅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不构成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深化公司与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在新技术运用方面的合作,确立以创新驱动为重要支撑的发展模式,为信息新技术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和有利支撑。通过战略合作,有力推动新技术与公司电力、能源物流、天然气、新能源和能源金融等业务场景深度融合,促进公司业务创新发展,助力智慧化城市建设与发展。通过新技术应用,积极推动公司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竞争力的清洁能源龙头企业,为广州加快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
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性框架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落实。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98 证券简称:广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9-071
企业债券简称:G17 发展 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5人,张龙董事、谢康独立董事、杨德明独立董事因出差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1人,罗志刚监事、苑欣监事、张滔监事因出差请假。
3、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 出席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兼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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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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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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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至2022年5月30日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王波、简璐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执行了法定的表决程序,表决数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部议案均获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