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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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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19-00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合营企业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增资金额: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647,960.00元受让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约5.74%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事项尚需向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一、本次增资概述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与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帝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四川帝华将其持有的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英捷利”)约5.74%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对天津英捷利的持股比例由约41.20%增加至约46.95%,天津英捷利将纳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在总经理批准权限内,已向董事会报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相关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股权转让协议主体为四川帝华。

  (一)本次增资股权转让协议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帝华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2684553545H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4,316.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忠

  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一路666号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电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电器、机电设备的开发、生产及销售;模具、塑料零件、橡胶零件的开发、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其他仓储业;其他无需行政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二)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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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资标的为天津英捷利。

  (一) 增资标的目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英捷利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0MA05KKMX5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684.9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志新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广轩道空港国际总部基地B区B4座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日

  经营范围:电动汽车零部件技术研发、咨询、转让、服务及产品生产、检测、销售;软件开发、销售;汽车销售、检测;汽车及其零部件检测设备维修、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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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本次增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四川帝华称为“甲方”,公司称为“乙方”,天津英捷利称为“丙方”,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转让丙方5.74%的股权,对应丙方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3,264,800.00元,甲方确保该转让股权在办理工商变更前足额出资。

  2. 乙方受让丙方5.74%股权的受让价款为¥3,647,960.00(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肆万柒仟玖佰陆拾元整),对应每股价格为1.11736元;受让价格基于评估报告,由双方友好沟通确定。

  3. 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在目标股权上设置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限制,确保标的股权不存在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进入任何司法程序或作出其他处置的情形。

  4. 甲方承诺将依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乙方、丙方的合理要求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协议书及其他文件、在收到转让款全额后45日内协助丙方完成转让后股权结构在有管辖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以使乙方合法地取得标的股权。

  5. 转股前后,甲方按其在丙方所占股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 乙方用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正当、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7. 转股前后,乙方按其在丙方所占股权比例承担有限责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8. 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乙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9. 甲方、乙方按照分红、债权债务发生时对丙方的持股比例享有利润分红、承担债权债务。

  10.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就实际造成的损失向守约方履行赔偿义务;

  11.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转让款支付义务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 丙方未按照本约定期限完成转让后股权结构在有管辖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不配合导致未完成登记备案的,相关违约金由甲方承担。

  13.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 本协议各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 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丙方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2)本协议由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16.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并订立相应的书面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等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经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7. 协议终止

  (1) 因情况发生变化,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2)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

  (3) 因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无法履行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18. 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的,须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或终止协议。

  19. 未经本协议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合营企业天津英捷利增资后,公司将成为天津英捷利的控股股东,并将天津英捷利纳入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本次增资有利于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符合本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分析

  本项增资的主要风险表现为业务目标达不到预期和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投资方案,不断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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