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八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的规定,现对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19-046)进行补充披露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新桥北路 2 号公司 61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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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建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贺伟轩先生、董事卫洁女士、董事张来民先生、独立董事魏经涛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吴文海先生、监事韩正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永宏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贺延伟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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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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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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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职工监事陈哲已经公司民主选举产生,和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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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希格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小兵、王永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