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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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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1 证券简称:上海贝岭 公告编号:2019-5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影城(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五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董浩然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金玉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候选董事张卫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徐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事项,获得了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更换审计机构的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获得了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为累积投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马敏英、谢嘉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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