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55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9〕1931号文件,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次级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期限为3年。发行价格每张100元。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12月17日结束,发行总额为9亿元。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l、发行期间

  发行期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7日。

  2、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和票面利率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亿元整,票面利率为4.45%。

  3、实际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共9名,其中公司关联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理财产品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认购金额1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44号)核准,于2018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东吴证券指派,夏建阳先生、章亚平先生现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目前,公司尚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于2019年8月2日、2019年10月9日先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于近日签署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协议,聘请东北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同时,公司与东吴证券终止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东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东北证券承接,东北证券委派张玉彪先生、袁志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和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剩余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对东吴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玉彪先生,保荐代表人,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东北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业务董事。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东方钽业2011年度配股项目、达华智能2013年度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申银万国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项目、双杰电气首发项目、昊宇电气首发项目、生物股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工作,并作为保荐代表人参与科华控股首发项目、阳谷华泰2017年度配股项目。

  袁志伟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具有律师资格,现任东北证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资深总监、董事。曾主持或参与天津长荣改制辅导及首发申请项目、吉林四川美丰可转债项目、东方钽业2011年配股项目、宏源证券2013年公司债项目、吉林昊宇电气首发申请项目、西南合成重大资产重组、申银万国吸收合并宏源证券重组项目等工作,并作为保荐代表人参与万集科技首发项目、科华控股首发项目、昊宇电气首发项目、生物股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

  证券代码:601990           证券简称:南京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57号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3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3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公司目前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需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涉及其他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19年12月13日、12月16日、12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先后于2019年8月2日和2019年10月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三)行业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资本市场服务业,业务经营与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走势高度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宏观经济表现、证券行业监管政策调整以及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