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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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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7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7,4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3103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0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理药业”)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30)。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大理分行”)签订相关协议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47)。

  公司已赎回“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收回本金4,600.00万元,并取得理财收益1,081,189.04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差异。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于2019年12月1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200.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249.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7KMA20214号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1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中药注射剂现代化发展项目”子项目“原制剂车间2010版GMP技术改造项目”及“中药天然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终止“药品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子项目“动物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中信银行昆明分行、中信银行大理分行“共赢利率结构3103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期产品募集的资金将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该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购买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7,400.00万元,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9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9,136,426.53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25.1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息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3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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