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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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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证券代码:002074 公告编号:2019-11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2月1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9年12月19日(T+2日)16: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12月19日(T+2日)16: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国轩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5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5.55亿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与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国轩高科公开发行1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国轩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19年12月17日(T日)结束,网下申购已于2019年12月16日(T-1日)结束。

  根据2019年12月13日(T-2日)公布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国轩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国轩转债本次发行18.5亿元(共计1,85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网下发行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T-1日),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国轩转债总计为1,031,407,200元(10,314,072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5.75%。

  其中,因发行可交换债券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交易所系统配售的原股东通过网下认购优先配售329,092,700元,即3,290,927张;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702,314,500元,即7,023,145张。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国轩转债总计为291,349,000元(2,913,49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75%,网上中签率为0.0183184434%。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5,904,681,050张,配号总数为1,590,468,105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1590468105。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12月18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2019年12月19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国轩转债。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共收到4,903个账户的申购,其中4,643个账户在2019年12月16日(T-1日)16:00前根据联席主承销商要求提供申购资料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260个账户未按要求提供申购资料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资产/资金规模等不符合申购要求,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2,878,210万张,共计287,821,000万元。最终向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配售的国轩转债总计为5,272,430张,共计527,243,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8.50%,配售比例为0.0183184340%。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申购款的补缴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12月19日(T+2日)16: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或摘要栏注明“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国轩转债网下”字样,例如,投资者深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为:0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或摘要栏注明:0123456789国轩转债网下,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12月19日(T+2日)16: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国轩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联席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12月23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

  五、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8张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国轩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电话:0551-62100213

  联系人:马桂富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23219524、021-2321990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9 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 B 座 9 层

  电话:010-5083896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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