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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0号祥源广场A座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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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先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高杨、欧阳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桂晓青因公出差未参会;
3、 董事会秘书曹振明先生出席会议;除兼任董事的高管外,财务总监施秀莹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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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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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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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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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炜、胡承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