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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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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9年12月17日

  3、股票简称:成都燃气

  4、股票代码:603053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88,890,000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8,890,000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88.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0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本次合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8,890,000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以及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之“二、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三、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Gas Group Co.,Ltd.

  中文简称:成都燃气

  2、法定代表人:罗龙

  3、成立日期:1986年4月11日

  4、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80,000万元

  5、住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

  6、经营范围:城市燃气供应【在燃气经营许可证指定的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城市燃气工程施工、管道安装、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燃气专用设备材料供应、流量计量表校验、燃气用具检测、城市气压力容器检测,以及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其他实业投资(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涉及许可的凭相关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城市燃气输配、销售,城市燃气工程施工以及燃气表具销售等。

  8、所属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联系电话:028-87059930

  10、传真号码:028-87776326

  11、互联网网址:www.cdgas.com

  12、电子信箱:cdgasbod@163.com

  13、董事会秘书:熊莉娜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选聘情况如下:

  ■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选聘情况如下:

  ■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0名,基本情况如下:

  ■

  注:根据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15、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城投集团。成都城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2,800万股股份,占成都燃气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41%。

  成都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城投集团100%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00%。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

  ■

  ■

  2、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股东户数为88,297名,其中前10大股东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8,889万股

  二、发行价格:10.45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88.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00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弃购19,750股,网上投资者弃购268,534股,合计288,284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28,900,500.00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验资报告》。

  六、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计2,293.44万元;其中:保荐和承销费用1,185.44万元,审计与验资费用352.54万元,律师费用128.30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1.70万元,发行手续费用155.46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2、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0.2580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七、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905,966,100.00元。

  八、本次发行后市盈率:22.99倍。

  九、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69元(根据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发行后每股收益:0.45元(按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德勤会计师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上述财务报告详细情况,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9年1-9月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上市后将不再另行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019年三季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已经会计师审阅但未经审计):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2019年1-9月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6,983.92万元,较2018年1-9月增长11.37%;公司2019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1,382.45万元,较2018年1-9月增长4.63%;公司2019年1-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9,733.87万元,较2018年1-9月增长5.93%。

  三、发行人下一报告期业绩预计情况

  基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1-9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情况,并考虑到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公司2019年预计营业收入459,017.36万元,同比增长3.64%;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126.71万元,同比3.25%;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2,680.63万元,同比增长5.62%。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2019年发行人经营情况将保持稳定,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等业绩指标较2018年均将有所增长,不存在重大业绩下滑的情形。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准仍处于正常状态,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舟路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永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电话:010-85130633

  传真:010-65608451

  保荐代表人:李鑫、张钟伟

  项目协办人:易述海

  项目经办人:杨泉、鲁晶熹、严林娟、盖甦、严延、刘博、李普海、唐云、蒲飞、王昀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已具备公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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