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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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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为政策大力支持的行业,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行业范围和内涵不断延伸,产业链不断延伸,服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是,不能排除由于某些重大突发不利因素引起的政策性限制,从而导致整个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发展放缓情况。未来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以及修订已有的政策规定,或出台行业准入、运营监管、资质管理等方面的实施细则,这些监管政策的变化,将有可能给行业参与者带来诸如准入限制,运营成本上升,需要增加申请新的运营资质等不利影响,以及由于行业政策管理规定尚未完整、清晰覆盖所有业务导致的行业监管风险。

  2、财政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主要客户为各地政府市政环卫主管部门,尽管市政环卫业务是城市发展运营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但是若未来宏观财政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各级政府削减对环境管理的财政支出预算,从而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快速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分公司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乡分公司2017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享受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公司之子公司沈阳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享受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张家界侨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茂名市电白区侨银环保有限公司、韶关市侨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赣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1-6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享受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的规定,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税局备案及实际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在2016-2019年6月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及公共垃圾处理业务取得的收益符合税收政策相关标准的,享受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的所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退税比例为70%。根据税局备案及实际项目进度情况,公司惠州生活垃圾填埋场项目、吴川市老鸨埇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采购项目在2017-2019年6月符合相关标准的,享受该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的,享受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符合相关条件免征增值税,公司之下属子公司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相关标准的,享受该增值税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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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96%、29.92%、26.06%和27.81%。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未来不能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或者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是一个新兴综合性行业,处于市场化初级阶段,产业的组织化水平有限,集中度较低。但是,目前行业正处在高速成长期,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环境卫生管理行业上下游企业的涉足以及不同领域的新企业的不断加入,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公司未来将有可能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2、区域差异风险

  我国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化差异明显,各地区的文化、经济、气候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公司目前项目主要集中在广东、湖南、安徽、云南、青海、河北等地区,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服务区域会进一步扩张,将面临更多由于区域差异带来的经营管理挑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将管理水平提高至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程度,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扩展、服务质量及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人力资源不足和流失的风险

  目前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高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合同金额和营收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运营的项目数量在持续上升,加之行业竞争愈发激烈,公司核心运营管理人才的稳定性和充足性变得尤为重要。公司需要一支经验丰富、数量合理稳定的运营管理团队,如果运营管理人员的数量跟不上业务扩张的需要,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会因此面临不利影响。

  4、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人工成本金额分别为48,376.34万元、66,957.25万元、85,007.09万元和54,365.79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70%左右。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报告期公司的员工人数持续增加,公司面临一定的劳动力成本上涨压力。虽然部分项目合同中设有依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调增合同收入的约定,且公司也采取了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相关措施来积极应对劳动力成本上涨的压力,但是若相关约定和措施实施效果未能完全应对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5、部分车辆未办妥完整产权证书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车辆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况,主要原因为报告期末新购入车辆,其产权证书正在办理当中。此外,部分项目在进场时按照中标合同的约定需要接收业主单位的车辆设备,而部分业主车辆由于历史原因没有产权证书,导致公司无法办理产权证书。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未办妥产权证书车辆账面价值为1,568.3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61%,上述车辆存在一定的产权瑕疵,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销售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自成立以来,深耕广东市场,广东地区是公司的主要服务区域。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地区的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40%、74.61%、60.93%和54.14%。近年来,公司努力拓展广东省外的市场,报告期内省外地区收入快速增长,广东地区的收入占比持续下降,公司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但由于市场开拓是一个长期过程,一段时期内公司的业务收入还将主要来源于广东地区,若广东地区环卫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主要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和结算周期有关。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66,168.9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5.67%,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9.08%。公司应收账款整体账期处于合理水平,且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但不排除未来如果由于业主财政资金安排方面的原因,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不能及时收回,从而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有所增强,能够满足现有经营业务和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并将有力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现有业务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3、现金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金额分别为2,597.31万元、998.79万元、148.75万元和2.88万元,占含税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6%、2.00%、0.12%和0.00%,金额和占比均有所下降。公司已进一步修订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资金支付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员工借支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定了严格的付款审批程序,严格控制现金采购,但现金交易安全性相对较差,对内控要求更高,因而存在因相关制度或措施执行不到位导致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三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82,682,464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76.86%,持股比例较高。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现象的发生,但实际控制人未来仍然有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通过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公司仍存在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2、公司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经营规模将迅速扩大,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化,这就对公司在统筹规划、项目组织管理、技术保障、人才和商务支持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满足这些要求需要相应的管理水平。因此,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随着公司的发展步伐同步建立起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业绩水平,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营销能力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对其市场拓展、工艺方案、设备选择和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细致的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组织管理、市场开发和规模扩大后的管理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将会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六)未全员缴纳社保、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逐步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全日制劳动用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比例分别为80.48%、75.34%、77.89%、81.39%和75.86%;公积金覆盖率44.95%,其中城镇户籍全日制劳动用工住房公积金覆盖率83.98%。由于公司农村户籍员工比例高,一线作业员工收入较低,且部分农村户籍员工已在户籍地缴纳“新农合”和“新农保”,农村户籍员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的意愿较低,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因此存在会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此遭受处罚的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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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约为4,612.14万元,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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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此费用数值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aoYin Environmental Tech. Co. Ltd.

  注册资本:36,777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7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6年6月2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71号中公教育大厦10楼

  邮政编码:510640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陈春霞

  联系电话:020-87157941

  传真:020-87157961

  互联网网址:www.gzqiaoyin.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侨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侨银有限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196,853,951.21元,按照比例1:0.4572折股为9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其余净资产106,853,951.21元列入资本公积金,整体变更为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9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上述变更并核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二)发起人情况及其投入资产的内容

  公司设立时,共有6名发起人股东,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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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发起人具体包括郭倍华、韩丹、刘少云、横琴珑欣、江淦钧、柯建生。本公司发起人以侨银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出资,出资情况业经正中珠江验资(广会验字[2016]G15025040048号)。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6,777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089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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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

  (三)发行人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共有8名自然人股东。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致力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事业,为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具体业务涵盖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

  公司是国内较有影响力的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目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拥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广东省清扫、收集、运输和清洁类环卫服务一级企业资质、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服务A级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资质、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无害化处理服务资质等专业资质。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拥有大型机动作业车2,796辆,机动作业船只94艘,员工3.41万人。公司业务立足广东,辐射全国,服务范围覆盖全国16个省。

  (二)主要服务及用途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9.90%、99.89%、99.57%和99.82%。

  1、城乡环卫保洁

  公司的城乡环卫保洁主要指受市、县(区)、村镇、街道等环境卫生管理单位或业主委托,对管理区域提供城乡道路保洁、水域保洁、绿化管养、垃圾清运、垃圾压缩中转站管理等服务。报告期内,城乡环卫保洁收入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17%、92.18%、95.06%和96.35%。

  2、生活垃圾处置

  作为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提供商,除了城乡环卫保洁服务,公司还向下游拓展了生活垃圾处置业务,主要包括垃圾填埋场运营、渗滤液运输、以及后端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中标的“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BOT项目”及“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开始运营。报告期内公司生活垃圾处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垃圾填埋场运营服务和渗滤液运输服务。

  3、市政环卫工程

  市政环卫工程系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提供各类市政环卫工程建设和施工服务。2016年以来,公司开始拓展市政环卫工程业务,逐渐积累了一定的工程项目经验,公司现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报告期内,市政环卫工程收入分别为1,262.14万元、2,374.45万元、3,164.98万元和1,985.67万元,占公司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7%、2.00%、2.02%和2.00%。

  4、其他环卫服务

  除了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和市政环卫工程等业务以外,公司还经营道路隔离护栏清洗、外墙“牛皮癣”清洗、下水道疏通、突击清洁服务、节日摆花等其他环卫服务。

  (三)市场拓展模式和渠道

  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比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水务局等。由于各地政府部门每年会根据当地财政收入和城市发展规划、环境卫生状况等制定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投资计划,公司通过与各地政府部门的积极沟通,获取政府部门、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需求计划和相关要求。对于没有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环境卫生管理项目,公司以特许经营权参与或以社会资本方发起。针对各级政府部门环境卫生管理领域的投资项目,公司会根据拓展业务的具体需求信息,有针对性地优化工作流程、充实员工队伍、提高服务水平,为公司获取相关业务做好充分沟通与准备。

  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或政府下属单位,以及部分的企业客户。根据2014年8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主席令第14号)规定,政府采购方式包含以下六种:①公开招标;②邀请招标;③竞争性谈判;④单一来源采购;⑤询价;⑥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模式取得,具体流程如下:

  公司经营部通过浏览政府招标网站等获取招投标信息,收集行业招投标信息,并进行初步咨询和调查,各大区的市场专员则负责业务洽谈和开拓。在实际业务开拓中,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中标概率,市场专员会实地了解客户需求及项目当前的运营管理情况,勘察服务区域的地理环境、人流量等条件,确定服务定位目标;投资预决算部根据招标要求和项目实地调研情况拟定运营管理模式、确定服务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设备实施类型和需求量,测算服务费用报价,并制定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工作计划和物资装备情况,根据测算结果经营部会进一步细化方案内容,制作投标文件,组织项目实施和投标工作。

  (四)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

  2015年,以“清扫保洁”为主的环卫服务市场伴随着《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下发逐渐规模化。进入2016年以后,环卫市场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态势。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研究部、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7),2016年度环卫市场合同金额较2015年度增长233%,2017年1-6月环卫市场合同金额接近600亿元,预计全年将突破1,000亿元。

  我国环境卫生管理行业规模巨大,但全国环卫服务企业众多,行业竞争激烈。《2016年全国环卫招标市场年报》的数据显示,2016年环卫行业新签项目合同总额达到829.00亿元,新签项目首年服务金额233.00亿元,但共有3,234家企业中标环卫项目,平均每家企业新签项目的合同金额为0.26亿元,平均首年服务金额为0.07亿元。由此可以看出,环境卫生管理行业的小企业众多,由于企业规模和资本限制,大部分只能聚焦于小型合同。随着PPP模式的发展,大型企业将依靠资金、人员和技术优势快速占据市场。根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研究部、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7),2016年环卫行业新签环卫市场化项目,前十强企业的合同金额合计约占全行业合同金额的60%。

  2、公司在行业地位

  公司依靠多年的稳步发展,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业务也从单一领域向多领域拓展,现已成为具有较强实力的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服务商。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围绕“人居环境综合提升”的发展战略,逐步形成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生产生活污染防治一体化、城市公用设施维护一体化和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四个一体化”综合环境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的专业环卫服务和环境解决方案,公司规模和专业水准在全国有较大的影响力。

  公司业务立足广东,辐射全国,服务范围覆盖全国16个省,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6,219.76万元、118,695.38万元、157,590.32万元和99,391.74万元。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研究部、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联合发布的《中国城市环境卫生行业年度发展研究报告》(2016-2017)显示,2016年度环卫行业新签环卫市场化项目合同总额达到829亿,公司2016年度新签合同金额位列全国十强。

  环境卫生管理行业随着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入改革而快速发展,公司的业务规模也逐年增长。从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规模和业务板块来看,公司品牌、规模、专业水准在全国都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竞争实力。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1,300.89万元,账面净值为62,946.59万元,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及其他设备等四类,公司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良好状态,总体成新率为77.42%,尚不存在重大资产报废或减值情形,基本可以满足目前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发行人的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为垃圾压缩车、扫路车、洒水车、垃圾运输车、保洁船等环卫保洁作业车船以及压缩设备、垃圾箱/斗等环卫设备,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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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人拥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

  (1)公司拥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一处房屋,面积15,159.37平方米,上述房屋建筑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租赁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共租赁97处房屋建筑物,其中96处房屋建筑物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权属证明,另有1处租赁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权属证明。上述1处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权属证明的房屋主要用于分子公司的办公用途,鉴于上述未取得房屋产权或房屋权属证明的租赁房屋数量占公司总租赁房屋数量的比例较小,不属于公司的主要经营用房,其未取得房屋产权的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租赁的97处房产中,尚有25处房产的租赁合同正在办理、尚未完成备案手续。由于公司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以备案登记作为合同生效条件,因此未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该等合同的效力。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承诺:“如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因租赁房产未取得产权登记证书或因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而产生任何纠纷,或受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承诺人愿意无偿代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全额补偿因此对公司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保证公司不会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如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因不能继续按使用该等未取得产权登记证书或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的房产(具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被有权司法机关认定无效,或该租赁房屋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或该租赁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征用等情形),导致公司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影响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承诺人将协助公司寻找新的租赁房产,并承担公司因此发生的装修费、搬迁费以及因经营停滞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主要无形资产

  1、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74,361.18万元,账面价值为74,155.68万元。账面主要无形资产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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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特许权原值为66,075.42万元,主要是“广州市李坑综合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广州东部固体资源再生中心(萝岗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和“习水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等。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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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如下:

  ■

  4、专利技术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3项发明专利,158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

  5、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侨银环保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致力于人居环境综合提升事业,为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服务,具体业务涵盖城乡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处置、市政环卫工程和其他环卫服务。横琴珑欣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通过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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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的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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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

  (4)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出售资产

  2016年4月,公司将持有的一处商品房(建筑面积:83.1平方米)出售给自然人高珊,出售价格174.51万元,该价格系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因此价格公允。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以下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①为发行人银行授信、借款或开立保函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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