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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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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209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0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董事(非独立董事)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徐科一先生、阮国伟先生、郭春丽女士、张勇先生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制定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任期内独立董事津贴为8400元/月,年度合计10.08万元(税前)。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杨先明先生、龙小海先生、陈旭东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0年高管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三、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非董事高管人员。

  四、适用期限:

  公司2020年非董事高管人员薪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非董事高管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208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3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9年12月2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监事。

  二、适用期限:

  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生效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监事人员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公司监事的年薪为全年基准年薪,实际发放依据绩效考核发放。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206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通知,获悉阮鸿献先生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协商,阮鸿献先生原在红塔证券共计有3笔质押融资,合计质押股份3,278万股,鉴于双方长期合作关系,红塔证券在原质押业务条件下给予阮鸿献先生更优惠融资条件,故通过置换的方式进行调整,业务共分3笔交易,将在2019年11月至12月内完成,整体完成置换后不会增加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比例。

  2019年11月26日进行了第一笔质押业务,详见2019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96)。2019年11月27日进行第一笔股票质押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详见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98)。

  2019年12月3日进行了第二笔质押业务,详见2019年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02)。2019年12月4日进行第二笔股票质押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详见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03)。

  2019年12月9日进行了第三笔质押业务,详见2019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04)。本笔解质押业务将分两次进行,该笔业务第一次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已于2019年12月10日完成,详见2019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05)。2019年12月11日进行第二次解质押业务,本次质押解除后,阮鸿献先生原在红塔证券的质押全部置换完成,未增加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比例。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8年3月9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4)进行披露。

  2019年12月4日,阮鸿献先生对2018年3月9所办理873万股股票质押融资进行部分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业务,解除质押645万股,剩余质押股数228万股。详见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阮鸿献先生部分股票质押融资提前还款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203),部分解除质押后上述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2、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根据相关资料,阮鸿献先生与红塔证券协商对上述228万股股票质押融资进行全部提前还款解除质押。该笔质押业务质押股数228万股,本次全部解除质押。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阮鸿献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本次质押业务解除前,阮鸿献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8,57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3.43%;因本次提前还款解除质押,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阮鸿献先生剩余其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76,2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17%,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13.44%。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阮鸿献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921,0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7%。截止本公告日,阮鸿献先生共质押股份76,29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17%,占其公司股份总数的13.44%。

  阮鸿献先生目前仍在履行的所有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阮鸿献先生尚保留104,631,09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阮鸿献先生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阮鸿献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207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2019年12月12日,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支行签订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适用于挂钩金融衍生品的结构性存款)》,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JG1001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实施情况

  ■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投资等事项进行内部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上市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危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上市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上市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决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过去十二个月内实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9年10月16日,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决议理财额度中,截止本公告日,12个月内购买理财情况如下:

  ■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决议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20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已使用额度86,000万元(包含本次购买金额1,000万元),剩余额度114,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累计发生额)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亦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使用风险。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累计发生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市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一心堂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上述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上市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有效期内购买一年期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200,000万元。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5、《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9-210号

  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1月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1-2已经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12月14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1-3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3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1月2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肖冬磊、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217390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议案3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3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0年1月2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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