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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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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0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 提案人: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5日公告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单独持有公司29.71%股份的控股股东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12月1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暨公司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名并增补杨永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永春先生简历如下:

  杨永春先生:197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1997年进入公司,历任营销财务部经理、审计部主任、营销办事处经理、营销分公司副经理、营销分公司经理、营销总监等。2010年8月起至今任公司分管营销副总经理。

  同时,将原定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9年12月27日召开。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 除了上述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9年12月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7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

  至2019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上述议案除本次增加议案外,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2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议案5.00《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中,候选董事五人,应选董事四人。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 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向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提名并增补杨永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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