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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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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0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应为7人,实际表决董事为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的提案。

  本提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丁跃、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提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61。

  本提案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提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19-063。

  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审议本提案时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相关承诺提案的情况说明及意见。

  本关联事项说明,关联董事丁跃、倪苏俏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4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起;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1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的提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本提案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的关联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人华联集团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9年12月27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7日(不含假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或2019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之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1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31

  联 系 人:孔庆富、沈  华

  联系电话:0755-83667450    83667257

  传    真:0755-83667583

  电子邮箱:kongqf@udcgroup.com   shenh@udc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36

  2. 投票简称:华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姓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被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 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5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在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 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的提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上市公司规范化治理等要求对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了变更、规范,程序合规、合法。本次变更相关承诺事项,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的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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