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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先生、宋思勤先生和赵德军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分别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作为保证人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出具融资性保函,担保金额分别为 1000万元和2000万元,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4000万元和10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分别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作为保证人为全资子公司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嘉”)出具融资性保函,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此外,全资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衡嘉”)、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泰嘉”)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1、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获批。公司拟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作为保证人出具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为受益人,香港泰嘉为被担保人的融资性保函。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对此承担反担保责任。

  2、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申请87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融资性保函2000万元,仅限于借款人香港泰嘉境外融资,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3、根据会议决议,无锡衡嘉取得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济南泰嘉取得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此提供担保。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核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01%,在董事会的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泰嘉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登记证号码:64149903-000-12-18-6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方鸿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5日

  住  所: RM 301, 3/F, CHINA MERCHANTSBLDG 303 DES VOEUX RD CENTRALHK

  主营业务:进出口贸易。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0566018256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4日

  住  所:无锡市惠山区振原路8-27-105

  经营范围:合金切削工具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包装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济南泰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09529221X3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鸿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0日

  住  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时代总部基地一期第二部分六区3号楼6-9、6-10

  经营范围:合金材料、切削工具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工具、金属制品、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的对外担保皆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完毕的担保,公司已审批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510.4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7%,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为1251.62万元。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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