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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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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19-055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9-056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条底线”整改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四、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华电公司”)与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彰武新能源公司”)以自有的风力发电设备在形式上出售给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平安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金额:康平华电公司、彰武新能源公司各2500万元,合计5000万元。

  ●本次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障资金供给,拓展融资渠道,盘活固定资产,结合公司实际,将由康平华电公司、彰武新能源公司将自有的风力发电设备在形式上出售给平安融资租赁,然后再向其租回使用,并按期向其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康平华电公司、彰武新能源公司按协议规定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平安融资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蔚豪;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乐山道200号铭海中心2号楼-5、6-802;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696.49亿元,净资产350.02亿元。2018年年度净利润30.37万元。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由平安租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4亿元人民币,于2018年11月1日在上海正式开业。

  2.承租人: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康平华电公司2500万元、彰武新能源公司2500万元。

  5.保证金:无保证金。

  6.租赁期限:5 年。

  7.租赁利率:4%,若遇人民币贷款利率调整,租赁利率做同方向同比例调整。

  8.咨询服务费:按照每年1%标准收取,康平华电公司125万元、彰武新能源公司125万元。

  9.综合融资成本:6.51%。

  此次融资租赁可分批提款,有效期为半年。租金采用不等额法计算,租金共10期,按半年支付。年综合融资成本约为6.51%,相比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75%上浮37%。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利用现有设备、设施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为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备查文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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