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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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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2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货币的方式出资1亿元人民币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持股20%,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1,949.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6,055.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893.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6,395.6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8,631.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7,764.4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为期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合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公司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的并购贷款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1亿元(含本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为期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云锂”)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及提供综合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不含税),即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韩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补选董事简历

  韩恒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江南大学,江南大学应用化学硕士, PMP(国际项目管理师),2008年8月加入天赐材料,历任大客户经理,国际业务部部长,现任公司市场发展部总监,九江天赐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韩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韩恒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2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利于拓展公司优势项目的融资渠道,发挥公司产业优势在跨界融合中的作用,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较大程度地提升公司现有的主营产品六氟磷酸锂及电解液的产能,以应对未来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市场需求。本项目通过自产上游原材料,能够进一步构造成本优势。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公司九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构建,充分发挥公司产业园区的成本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意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实现五氟化磷、氟化锂的自产,同时实现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质的产业化,突破成本难关,占据价格优势,将有利于公司继续巩固市场地位,为未来市场占有赢得主动权,符合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发展战略。同意本次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业务交易情况及未来需求预测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2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的方式参股设立瓴汇(深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金富先生签署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

  2、本次对外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自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路德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路德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4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进良

  公司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等的咨询与管理

  (二)乳源山城水都家具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乳源山城水都家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38.4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永新

  公司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各类家具、包装箱;加工、销售铝合金、铁艺以及室内装饰灯等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瓴汇(深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3卓越时代广场A座海天路15-1号1507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咨询与调查

  股权结构:

  ■

  上述信息以最终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参股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的出资比例

  参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三方均以现金出资。

  ■

  2、投资方向

  参股公司成立后,将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方向进行投资。

  3、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

  利润分配:各方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担风险和损失。

  责任承担:各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所设立新公司全部资产对所设立新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期限

  各方应在公司设立完毕之日起一年之内到账各自认缴数额的20%,其余部分在公司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缴足。

  5、参股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2)公司设立董事长1名,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公司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委任。

  (4)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参股公司及各投资方的产业背景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优势项目的融资渠道,发挥公司产业优势在跨界融合中的作用,推动和其他投资者的产业协同,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

  (2)本次投资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参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督促规范运作,加强风险控制,确保投资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参股公司及各投资方的产业背景优势、专业团队优势和项目资源优势,拓展公司优势项目的融资渠道,发挥公司产业优势在跨界融合中的作用,推动和其他投资者的产业协同,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参股设立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利于拓展公司优势项目的融资渠道,发挥公司产业优势在跨界融合中的作用,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实力。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3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1,949.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6,055.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893.9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40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硫酸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7-27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持股100%

  二、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区

  3、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31,949.3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6,055.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893.90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30个月。

  5、项目建设内容:

  ■

  6、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22,407.80万元,年均净利润17,049.89万元。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三、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液体六氟磷酸锂、溶剂及电解液母液,本项目存在以下风险:

  1、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2、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需要为此追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会相应提高,而收益水平会相应降低。

  3、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计划新建年产15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包括年产6万吨/年液体六氟磷酸锂装置、年产7万吨/年溶剂装置及年产15万吨/年电解液母液配制装置。

  本项目中的6万吨/年液体六氟磷酸锂装置及7万吨/年溶剂装置将为公司电解液产品链提供上游电解质及溶剂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可较大程度地提升公司现有主营产品六氟磷酸锂及电解液的产能,以应对未来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市场需求。本项目通过自产上游原材料,能够进一步构造公司成本优势。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公司九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构建,充分发挥公司产业园区的成本优势,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3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6,395.6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8,631.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7,764.48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407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批发、零售;硫酸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7-27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比例:公司持股100%

  二、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区

  3、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46,395.6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28,631.1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7,764.48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 30个月。

  5、项目建设内容:

  ■

  6、项目财务效益预测: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230,796.99 万元,年均净利润21,851.32万元。

  7、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三、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本项目产品包括五氟化磷、氟化锂及新型锂盐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等,本项目存在以下风险:

  1、技术风险

  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高成本、高工艺的特性,长期以来一直成为制约其产业化的瓶颈。本次建设项目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不排除因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可行性与预测方案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的风险。

  2、运营风险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一方面存在项目逾期完工或试投产不顺利的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的增加等,使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3、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需要为此追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会相应提高,而收益水平会相应降低。

  4、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五氟化磷、氟化锂是六氟磷酸锂最主要的上游原料,本次项目的建设,能够通过自产六氟磷酸锂的核心关键原材料,持续创新完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构建循环产业链体系,获取六氟磷酸锂持续的成本竞争优势。

  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作为最有产业化前景的新型电解质,在性能上能针对性解决当前锂离子电池普遍存在的循环寿命较短(特别是耐高温下)和安全隐患等行业共性技术难题,被认为是未来六氟磷酸锂的替代品,正日益受到国内主要电解液厂商的重视。公司此前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已有建设2,000t/a LIFSI项目,但由于该项目受到国家环保政策变化的影响已终止实施,本项目中的5800吨新型电解质产品,旨在满足公司未来的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及其他新型电解质产品订单需求,同时扩大产能,构建成本优势。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实现五氟化磷、氟化锂的自产,同时实现新型锂离子电池电解质锂盐产业化,突破成本难关,占据价格优势,将有利于公司继续巩固市场地位,为未来市场占有赢得主动权,符合公司锂电池材料发展战略。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3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度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9日、2019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9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15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正常业务开展的需求,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为期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为期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合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权公司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100万元的并购贷款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1亿元(含本次)。具体情况如下:

  ■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7.81亿元(含本次),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9-13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11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云锂”)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税)。

  现由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江西云锂之间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即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不含税)。

  (二)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求,拟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云锂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焕强

  注册资本:1933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新华工业小区

  经营范围:碳酸锂、磷酸铁锂系列产品研发、加工、生产及销售;一般矿产品(除稀土、锑、钨、锡、萤石原矿以外的矿产品)、有色金属材料、钴、镍、铜、铝回收(除危险废旧物资)、加工及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持有江西云锂24.31%股权,且已向江西云锂委派一名董事,对江西云锂日常决策可以施加重大影响,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将江西云锂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基于正常的业务及项目合作需求,与江西云锂发生的交易视为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江西云锂经营正常,与公司合作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及综合行政日常经营服务的交易,是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合理,交易价款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价格计算,与公司同类业务其他交易方同等对待。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基于各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而发生,交易定价遵循了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有利于交易各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独立董事已提前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本次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业务交易情况及未来需求预测进行的合理估计,双方的交易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六、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业务交易情况及未来需求预测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云锂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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