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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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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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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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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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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新增”是指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为发行人通过设立或投资、同一控制下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等方式,在本期取得的主体。

  2016年,公司向控股股东天齐集团转让天齐矿业全部股权,因而天齐矿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由于射洪天齐吸收合并射洪华汇,射洪华汇注销,因而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TLK原名为Tianqi Lithium Australia Pty Ltd,2018年2月更名为Tianqi Lithium Kwinana Pty Ltd。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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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6年每股收益已考虑2016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2017年配股对总股本的影响,予以重新计算列示。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数据系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0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计算。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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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2019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的计算未年化处理

  (三)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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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本节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引自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19年1-9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如无特殊说明,数据均以合并报表口径反映。本节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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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20,593.43万元、1,783,985.72万元、4,463,392.68万元及4,882,084.47万元,呈逐年快速上升趋势。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663,392.29万元,增幅为59.20%。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基于业务经营需要,全资子公司天齐芬可于2017年11月发行了3亿美元境外美元债券,同时公司于2017年末完成16亿元配股发行,因此2017年末货币资金较2016年末大幅增加402,184.74万元,同比增长267.72%;另一方面,公司持有的SQM的2.10%股权公允价值提升使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增加104,372.03万元,同比增长95.19%。2018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加2,679,406.96万元,增长150.19%。主要由于当年公司购买了SQM 23.77%股权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幅增加。2019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418,691.80万元,增长9.38%。主要由于公司持续推进各扩产项目导致在建工程增加。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存货组成;非流动资产则以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主。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均在55%以上。其中2018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比大幅上升至91.33%,主要是因为:(1)以货币资金支付购买SQM 23.77%股权的相关款项,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减少;(2)公司2018年购买SQM 23.77%股权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加;(3)公司积极推进澳洲奎纳纳“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及“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建设和泰利森“第二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及“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导致在建工程余额增加。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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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增长及对外融资需求的增加,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加。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41,140.83万元、720,488.26万元、3,269,670.27万元及3,672,825.91万元。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6年末增加179,347.42万元,增幅为33.14%,主要是因为全资子公司天齐芬可基于业务经营需要,取得3亿美元境外美元债券融资,使得应付债券账面价值较2016年末增加192,844.17万元,增幅达322.31%。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7年末大额增加2,549,182.02万元,增幅高达353.81%,主要是因为公司为购买SQM 23.77%股权新增35亿美元长期借款,同时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所需增加短期借款。2019年9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18年末增加403,155.64 万元,增幅为12.33%。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应交税费组成,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预计负债等。

  2016年末及2017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14%和64.89%。2018年末,受公司增加大额长期借款融资的影响,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上升至86.58%。2019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85.48%,与2018年末水平基本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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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2倍、3.11倍、0.88倍及0.69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16倍、2.92倍、0.75倍及0.53倍。

  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2016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2017年子公司发行3亿美元债券、公司通过配股募集资金约16亿元使得流动资产账面价值较2016年末大幅增加而流动负债账面价值相对保持稳定。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较2017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支付海外并购价款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减少、因而流动资产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下降50.82%,而短期借款增加以及6亿元中期票据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使得流动负债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73.43%。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29%、40.39%、73.26%及75.23%。2017年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较2016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所持的2.10%的SQM股权公允价值提升使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幅增加以及叠加经营积累影响,共同导致资产总额增长59.20%,超过负债总额33.14%的增幅。2018年末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较2017年末上升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为购买SQM 23.77%股权大幅增加长期借款融资,使得负债总额大幅增加353.81%,远超过资产总额150.19%的增幅。2019年9月末,受大额美元并购借款的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资本结构有待优化。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5.85倍、28.17倍、9.75倍及1.51倍。其中,2017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2016年度有所提升,主要是因为2017年在锂矿及锂化工产品产销两旺的市场情况下,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快速增长,利润总额同比大幅增长59.89%。2018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为购买SQM 23.77%股权新增35亿美元长期借款,同时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所需增加短期借款,使得利息费用同比大幅增加226.76%。2019年1-9月,利息保障倍数较2018年度进一步下降,主要是因为公司因35亿美元并购贷款产生大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同比大幅增加674.84%;同时期内受锂化工品价格下滑的影响,公司的息税前利润有所下滑。

  (四)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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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净额

  2019年1-9月相关指标的计算未年化处理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2.36次、20.52次、13.84次及8.34次。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一定波动趋势,主要是受公司对核心客户的付款政策有所调整的影响。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58次、3.45次、3.90次及2.22次。报告期内,在下游行业强劲需求的拉动下,公司锂矿及锂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良好,存货保持了较高的流转速度。公司重视存货管理,定期审查库存情况,合理规划存货水平,报告期内,存货周转情况较好。

  二、盈利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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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0,456.42万元、546,984.84万元、624,442.00万元及379,714.13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205.09万元、214,503.88万元、220,011.22万元及13,948.84万元。

  公司始终坚持内生增长与外延式发展并重,积极扩张产能、通过并购进行战略性布局。2016年度,公司在持续推进国内生产基地技改达产和自动化升级的基础上,启动澳大利亚“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开工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实力和行业地位。2017年度,子公司亦启动澳大利亚“第二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建设工作;2018年度,子公司启动“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和“遂宁安居区年产2万吨碳酸锂工厂项目”的建设工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于2018年度完成了对世界最大的锂化工产品生产商SQM的23.77%股权的购买,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并为公司提供可持续、稳定和有吸引力的长期财务回报。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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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锂精矿和锂化工产品两部分业务。锂精矿业务为锂辉石的开采、加工及化学级、技术级锂精矿的销售,主要集中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泰利森;锂化工产品业务为生产和销售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金属锂等锂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大于99%,主营业务突出。

  2016年至2018年,受益于锂电池行业的迅速发展及以新能源汽车等为代表的终端市场的强劲需求拉动,叠加公司内生增长及外延并购不断提升产能产量,公司营业收入规模逐步扩大。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05亿元、54.70亿元及62.44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9.15%、40.09%及14.16%。2018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59亿元;2019年1-9月,受锂化工产品价格同比下滑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7亿元,同比下降20.21%。

  2、营业收入分析

  (1)按行业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行业分类包括采选冶炼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及其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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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采选冶炼行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泰利森的化学级及技术级锂精矿对外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其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27.59%、32.40%、35.26%及37.78%;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收入则来源于锂化工产品的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其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2.34%、67.58%、64.71%及62.19%。

  (2)按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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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产品为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其中锂化工产品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金属锂等四类产品。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锂精矿业务收入分别为107,744.48万元、177,229.66万元、220,192.68万元及143,453.93万元,同比变化幅度为25.12%、64.49%、24.24%及-14.25%;报告期内,公司锂精矿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2016年度,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大幅增长,化学级锂精矿需求同步增长,化学级锂精矿销量同比增长22.89%;同时,由于电池级碳酸锂价格上涨带动工业级碳酸锂价格同步上涨,部分使用工业级碳酸锂的玻璃陶瓷企业选择技术级锂精矿作为替代产品,带动技术级锂精矿的销量和价格上涨,技术级锂精矿销量同比增长20.58%。

  2017年以来,公司锂精矿产品量价齐升。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锂精矿销售均价同比增长分别达26.68%及16.44%;受对上游锂精矿需求增长的提振,公司锂精矿销量同比增长分别达29.84%及6.70%,增长趋势向好。

  2019年1-9月,公司锂精矿产品的销售均价同比较为平稳。期内,公司锂精矿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4.25%,主要因为公司锂精矿产品销量同比下滑17.23%。具体来看,受陶瓷、玻纤行业等下游行业调整影响,2019年1-9月,公司技术级锂精矿的销量同比下滑14.98%。同时,2019年1-9月,公司化学级锂精矿的销量同比下滑18.44%,主要受热带风暴导致运输船只船期延迟、主要客户雅保采购量有所减少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锂化工产品收入分别为282,475.14万元、369,625.86万元、404,099.84万元及236,154.67万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184.94%、30.85%、9.33%及-23.44%。

  2016年度,公司锂化工产品收入实现高速增长,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下游正极材料厂商对碳酸锂、氢氧化锂的需求同步大幅增长,公司凭借自身稳定的原料来源及产品品质,与下游正极材料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锂化工产品销量较上年增加了9.60%;另一方面,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锂化工产品销售均价较上年大幅增长159.99%。

  2017年度,公司锂化工业务板块继续稳步发展;年内,公司通过改造升级、产量销量均较上年有大幅提升,公司锂化工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9.77%,销量同比增长33.28%,营业收入实现增长30.85%。

  2018年度,随着资本大量涌入锂矿开采及下游锂化工产品生产领域,相关产品标称产能增加;在下游采购、库存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下,锂化工产品价格逐步回调;受此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影响,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均价下降5.95%;同时,公司亦凭借自身行业龙头地位优势及生产实力,实现销量的稳步增长:2018年度,公司锂化工产品的销量同比增长16.25%,销量增加部分抵消了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的整体增长趋势得以延续。

  2019年1-9月,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情况良好,销量较同期增长16.20%;由于2018年1-9月,尤其是2018年1-6月,公司锂化工产品的价格处于相对高位,2019年1-9月公司锂化工产品的售价较同期下降34.12%;受此影响,公司2019年1-9月锂化工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3.44%。

  (3)按地区分类

  营业收入按地区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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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国外收入包括国内锂化工产品出口外销及泰利森产品发往中国以外的市场销售额。

  报告期内,公司受益于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行业红利,国内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国内收入352,591.22万元、503,099.74万元、517,974.56万元及289,644.39万元,国内收入占比分别为90.30%、91.98%、82.95%及76.28%。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亦推进国际化,积极开发海外市场,拓展海外客户,尤其是东北亚及欧洲的客户。2018年度,公司国外收入达106,467.44万元,同比增长142.60%,国外收入占比提升至17.05%。2019年1-9月,公司实现国外收入90,069.74万元,同比增长28.64%,国外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23.72%。

  (二)毛利、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类别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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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于行业景气度、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及产能产量的不断释放,公司产品的销量及毛利均稳定增长。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两大业务板块共计贡献毛利达27.81亿元、38.44亿元、42.20亿元及22.23亿元。

  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成本较为稳定,毛利率水平主要受锂产品价格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有所波动,各年分别为71.27%、70.29%、67.59%及58.55%,主要受报告期内公司锂产品售价波动的影响;整体来看,公司毛利率维持较高水平,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毛利率水平较高,主要原因在公司通过控股泰利森,实现了锂精矿完全的自给自足。澳大利亚的格林布什矿场已成熟运营多年,其锂精矿储量大、品位高,具有较低的锂精矿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的锂精矿及锂化工产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成本均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成本优势明显。

  2016年度,受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支持性政策的刺激及锂化工产品需求的增长,导致锂化工产品的价格增长迅猛,同时带动化学级、技术级锂精矿的价格上涨,叠加公司的成本优势,公司两大业务板块的毛利率均保持在高位水平。

  2017年度,受上游锂精矿需求增长提振,化学级锂精矿价格上扬,从而带动锂精矿板块的毛利率进一步提升至72.11%;年内,公司锂化工产品的销售均价有所回落,因而锂化工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8年度,锂精矿板块的毛利率相对保持稳定。受锂行业供需关系影响,锂化工产品的价格有所回调;公司锂化工产品的销售均价亦有所下滑,导致锂化工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9年1-9月,公司锂精矿板块的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锂化工产品板块,行业调整态势延续、期内公司锂化工产品销售均价较2018年全年销售均价下滑28.95%,进而导致2019年1-9月公司锂化工产品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至49.49%。

  总体而言,受益于显著的成本优势及领先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三、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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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7,636.62万元、309,521.89万元、361,997.53万元及138,388.9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97.82%、95.61%、92.33%及88.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比例分别为82.41%、83.77%、86.44%及87.17%。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收现率分别为85.61%、101.14%、109.63%及116.16%,营业收入中销售现金实现率总体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公司产品销售状况良好,资金运转正常,销售商品提供的现金流量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形成的现金流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440.93万元、-146,940.80万元、-3,116,171.64万元及-267,788.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等。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376.47万元、226,395.16万元、2,354,979.83万元及110,336.35万元。

  四、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批准通过。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准则进行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批准通过。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并结合财政部一般企业报表格式修订的要求,公司调整报表的列报项目,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将原“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列报的非流动资产处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涉及金额为-1,984.50万元。同时,调减比较期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2.85万元,调减营业外支出899.82万元,增加“资产处置收益”-896.97万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2017年度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金额为430.25万元。

  2、201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通过。

  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以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应收股利”及“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上述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3、2019年1-9月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依据以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通过。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于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

  (1)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2)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负债”。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上半年财务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通过。

  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报表相关项目的列示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

  (2)利润表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上述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2016年5月1日起,对部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及残值率进行调整。

  调整前:

  ■

  调整后:

  ■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公司2016年净利润381.32万元。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抓住全球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和储能市场启动的历史机遇,围绕内控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经营全球化的管理重点,切实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培育技术作为核心竞争力之一,持续关注有助于提升企业价值的投资机会,努力成为以锂业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产业国际领导者。

  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增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公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购买SQM 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具体偿还方式根据相关贷款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尚需履行的审批事项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购买SQM 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并购贷款拟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TLAI 2,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有关规定,需要对《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进行变更。公司子公司天齐鑫隆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对《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进行变更,已取得四川省商务厅于2019年3月15日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510020190025号),载明中方境内现金出资额变更为1,652,710万元。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拟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境外全资子公司TLAI 2,属于《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09]30号)规定的已登记境外企业发生增资的情况,公司将按该等规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手续。

  鉴于公司在购买SQM 23.77%股权时已就天齐鑫隆境外直接投资境外全资子公司TLAI 2办理完成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登记手续并取得《业务登记凭证》(业务编号:35510000201811010189),且已就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以增资的方式投入TLAI 2取得四川省商务厅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510020190025号),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出境用于偿还并购贷款以及后续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手续预计不存在障碍。

  (四)资金出境的具体安排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并购贷款涉及资金出境,拟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其境内全资子公司天齐鑫隆,再由天齐鑫隆以增资的方式投入境外澳洲全资子公司TLAI 2用于提前偿还夹层贷款本金,如有剩余则继续由TLAI 2以增资的方式的投入其澳洲子公司TLAI 1用于提前偿还高级贷款项下的A类贷款本金。根据贷款协议约定,TLAI 2及TLAI 1需要在提前还款前10个工作日向银团发出还款通知书,且提前还款的金额需为1,000万美元的整数倍。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实际到期日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一)本次配股的整体背景

  SQM从事智利阿塔卡玛盐湖的资源开发和利用。阿塔卡玛盐湖含锂浓度高、储量大、开采条件成熟且经营成本低,是全球范围内禀赋优越的盐湖资源和全球锂产品的重要产区。随着近年来对于该盐湖资源的开发利用,该地区已成为全球锂行业企业的重点发展区域和资源储备基地。为了从长远发展角度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巩固公司行业地位,获取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SQM 23.77%股权,有利于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保持市场持续竞争能力。

  上述交易导致公司增加35亿美元并购贷款,公司债务融资规模大幅增加,财务费用金额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经营业绩;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导致公司杠杆率过高,未来债务融资能力受限,不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

  (二)运用配股偿还并购贷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可行性分析

  公司子公司天齐鑫隆和成都天齐已于2019年3月15日取得四川省商务厅核发的变更后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510020190025号)。公司偿还并购贷款所涉及的境内现金出资额变更事项已完成商务部门变更手续,尚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付汇出境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手续。

  2、必要性分析

  (1)优化公司资本财务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运营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48.29%、40.39%、73.26%及75.23%。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现有的负债以非流动负债为主,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9月末,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14%、64.89%、86.58%及85.48%。整体来看,公司2019年9月末负债水平较高,偿债压力较大。若公司长时间处于较高的借款、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情况下,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经营安全性会受到影响。以2019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按照本次募集资金中70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进行测算,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至60.89%。因此公司利用本次配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全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控制总体负债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的安全运营。因此,本次配股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运营风险。

  (2)降低财务费用,增强盈利能力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24.3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52亿元,长期借款282.08亿元,应付债券23.95亿元,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费用占同期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4.42%、1.60%、12.96%及208.54%。2018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达4.71亿元,较2017年度的0.55亿元同比大幅增加了751.40%;财务费用的激增,主要系公司为完成购买SQM 23.77%股权新增35亿美元借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由于美元和澳元汇率上升导致汇兑损失增加。2019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达16.50亿元,同比大幅增加562.75%,主要即为35亿美元长期贷款相关利息支出的影响。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借款,将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受益于下游市场发展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公司业务需进一步发展,满足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的需求

  天齐锂业是中国和全球领先的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供应商。近年来,受益于全球新能源(电动)汽车及储能需求的快速增长,全球锂电池行业特别是动力锂电池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公司以锂为核心,积极推进硬岩型锂矿资源开发、锂精矿加工销售以及锂化工产品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业务发展,并通过外延并购形成辐射国内外的业务版图,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在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仅靠银行贷款及债券融资已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未来更加有效地利用财务杠杆提供了充足的空间,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4)布局国际化和垂直一体化,满足公司战略需要

  经过20多年运营,公司通过纵向资源扩张和横向产业并购,在资源、资本、人员、生产线、销售和技术、投资等方面均进行了国际化战略布局,同时坚持贴近用户、引领市场的理念,保持了可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的态势,已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大型跨国锂业集团。公司在推动公司内生增长的同时,继续围绕战略目标进行外延式并购布局。2018年,公司成功购买SQM 23.77%的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作为全球领先的锂产品供应商,公司产业横跨亚洲、大洋洲,已成为全球为数不多的上游与中游全面垂直整合的锂生产商之一。通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继续贯彻布局国际化和垂直一体化的公司战略。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规模。

  (一)本次配股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增强,净资产将提高,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虽然公司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后财务费用将相应下降,但利润上升的幅度在短期内可能难以与股本及净资产扩大的幅度相匹配,因此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将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得到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进而提升公司未来债务融资能力及空间,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从而有利于提高发行人未来的盈利能力、实现发行人的战略发展目标。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二)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文件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 9 点至11 点,下午1点至4点。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

  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83501

  联系人:李波、付旭梅

  (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电话:021-20336000

  传真:021-20336040

  联系人:封嘉玮、伍嘉毅、只璟轩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117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发行的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1日和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以下简称“本次配股”)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经2019年7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8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13次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配股发行申请。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49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141,987,94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42,596,383股。

  3、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年3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配股价格为8.75元/股。配股代码“082466”,配股简称“天齐A1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5、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李斯龙均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

  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9年12月26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7、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2019年12月18日(R+1日)至2019年12月25日(R+6日),天齐锂业股票停止交易。

  9、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9年12月13日(R-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 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141,987,94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数量342,596,383股。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年3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李斯龙均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偿还购买SQM23.77%股权的部分并购贷款,具体偿还方式根据相关贷款协议的约定执行。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银行贷款的实际到期日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配股价格:8.75元/股,配股代码为“082466”,配股简称为“天齐A1配”。

  本次配股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7、发行对象:指截至2019年12月17日(R日)深交所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齐锂业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将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

  注1:以上日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与发行人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9年12月18日(R+1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R+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466”,配股简称“天齐A1配”,配股价格8.75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年3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3、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2月26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天齐锂业股票将于2019年12月26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发行失败,则天齐锂业股票亦将于2019年12月26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9年12月26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9年12月25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9年12月25日(R+6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9年12月26日(R+7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扣除利息税后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9:00~11: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六、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配股结束后刊登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

  ■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9-118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网上路演的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9号文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锂业”、“公司”或“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收市后公司股本总数1,141,987,94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数量为342,596,383股。《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已于2019年12月13日(R-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本次发行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对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R-1日)9: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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