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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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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6 公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合同签署概况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发布了《关于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2019-048),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01标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2,516,306.00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方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朝信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住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23楼

  5、经营范围: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轨道交通设备销售和租赁;站场物业管理;轨道站线及相关地区地下空间资源及上盖物业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其他特许经营权的经营、投资业务;土地整理投资经营;房地产项目投资。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类似业务交易金额

  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上述类似业务合同,公司与其无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

  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2016年9月18日成立,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的广告、通讯、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及其它特许经营权的经营和投融资业务等。现更名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实力雄厚、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风险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重要条款

  1、合同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01标;

  2、项目概述: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线路全长为22.358km,共19座车站(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1座)、1座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内设置综合监控系统。线路西起谷水站,东至杨湾站,依次沿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延安路、中州中路、中州东路敷设,串联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

  3、合同金额:92,516,306.00元人民币;

  4、签署时间:2019年12月4日;

  5、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卖方提供符合买方要求的足额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6、质量保证期:初期运营一年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7、质量保证金:为签约合同总价的5%;

  8、合同工期要求:2021年1月具备通车试运行条件;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规定的工程进度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二)付款方式:签约合同总价采用分阶段支付的方式进行付款

  1、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五(25%),在合同生效,卖方提交相关单据经买方批准后支付;

  2、到货付款:付款金额为所交货物价款的百分之五十五(55%)(按批次结算,批次根据买方实际要求确定);卖方应在有关货物运抵项目现场,卖方提交的相关单据经买方批准后支付;

  3、单位工程验收付款:单位工程验收完成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六十(60)天内由买方支付卖方至签约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八十五(85%);

  4、竣工验收付款:竣工验收完成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支付请求并附相关单据后六十(60)天内由买方支付卖方至签约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九十五(95%);

  5、质量保证期届满付款: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且最终验收完成且配合完成审计后,卖方提交相关单据后六十(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余额。

  (三)违约责任主要条款:卖方违约时的终止,买方可以不给卖方任何补偿,且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余的货物,买方可: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或2)取消对剩余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四、 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经过对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等方面的深入分析,公司认为自身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本合同金额92,516,306.00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的17.50%。该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主要在以后年度执行,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本合同采用分阶段支付方式,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01标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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