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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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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尔佳 公告编号:2019-09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凌兆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凌兆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18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号)。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凌兆蔚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截至本报告日,凌兆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其减持计划中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已经过半。

  凌兆蔚先生自2019年11月20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0日减持股份完成后,其累计减持比例为1.53%。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凌兆蔚先生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报告日,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其减持计划中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的一半。

  (三)凌兆蔚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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