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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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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TS00079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2019年9月1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招商银行唐山分行购买了人民币6,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1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

  2019年12月11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并获得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人民币56.52万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经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进展,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TS00079

  2、产品收益类型:保底利率+浮动利率

  3、起息日:2019年12月11日

  4、到期日:2020年3月30日

  5、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6、挂钩标的:浮动利率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7、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并根据《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说明书CTS00079号》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公司支付浮动利息,其中保底利率为1.35%(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或2.39%(年化)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9、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招商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及利息,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此次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实施的,所选择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受托方向公司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

  2、公司财务部对所选择产品的受托方资质、投资品种、产品风险、风控措施等进行了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并将及时跟踪进展,分析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99%。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93%,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的比例为4.3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99%。本次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购买,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所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到外部原因影响的情况,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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