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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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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6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本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租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并于2019年1月1日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鉴于上述租赁房屋并未全部使用,经与关联方协商,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拟按实际使用面积调整计租面积,并延长租赁期限,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调整后的计租面积共计38,258.09平方米,调整后的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租金金额合计为93,379,109.43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

  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71号)。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下属一汽大众—捷达品牌专营店天津瀛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众汽车”)及2家上汽大众品牌专营店天津市远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德”)和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德”)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21,300万元授信额度。内江鹏翔拟对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循环授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72号)。

  三、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在成都华敏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73号)。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7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琨女士主持,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占本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施文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夏勇先生已辞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公司需增补一名监事,经本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本公司监事会提名施文烨女士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施文烨女士简历

  施文烨女士,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资金部职员,现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资金部副部长。施文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71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

  《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租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并于2019年1月1日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

  2、鉴于上述租赁房屋并未全部使用,经与关联方协商,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拟按实际使用面积调整计租面积,并延长租赁期限,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调整后的计租面积共计38,258.09平方米,调整后的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租金金额合计为93,379,109.43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本次租赁面积调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议案》。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上市等,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二)关联方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注册资本3,610万元,天津鼎畅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2016年10月11日,其注册资本增加至86,600万元,股东股权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注册资本1,894.6065万元,天津鼎畅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2016年10月12日,其注册资本增加至73,094.6065万元,股东股权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7日,注册资本25,794.45万元,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2011年9月14日,注册资本增加至85,053.1万元,股东股权未发生变更;2011年9月27日,注册资本增加至85,981.5万元,股东股权未发生变更。

  (三)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其他说明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承租关联方的房产,用于其日常经营及办公,总租赁面积为38,258.09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内江鹏翔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承租关联方的房产,用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鉴于内江鹏翔100%股权于2019年7月3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因此,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0,036,043.35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须回避表决;

  (2)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可保证内江鹏翔下属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拟分别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颜广彤先生、姚文虹女士和张洪皓先生已回避表决;

  (3)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可保证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

  九、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72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下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金总额为98,8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2%。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一汽大众—捷达品牌专营店天津瀛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众汽车”)及2家上汽大众品牌专营店天津市远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德”)和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德”)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向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金融”)申请21,300万元授信额度。内江鹏翔拟对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循环授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经营层及财务部根据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的实际经营及资金需求,协助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办理相应的融资事项,授权内江鹏翔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江鹏翔本次对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注:鉴于瀛众汽车为2019年9月4日新设立的公司,故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①被担保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②被担保人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鉴于瀛众汽车为2019年9月4日新设立的公司,故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内江鹏翔为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担保金额共计21,3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期限:循环授信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融资款项进一步满足了其整车融资额度需要,保障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内江鹏翔对瀛众汽车、天津远德和天津高德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98,8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2%。其中,内江鹏翔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3,6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200万元人民币。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亦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9-7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10日,本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30-11:30,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至2019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华敏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选举施文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5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曙光国际大厦1栋20层2028号;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杨可塑

  (2)电话:028-67691568

  (3)传真:028-67691570

  (4)电子邮箱:hwgf0757@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施文烨女士简历;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施文烨女士简历

  施文烨女士,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资金部职员,现任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资金部副部长。施文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且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二〇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

  备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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