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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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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3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19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均参与本次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补

  充协议〉暨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于建潮、王子峥、金永生、关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新奥股份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金永生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于建潮、王子峥、金永生、关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于建潮、王子峥、金永生、关宇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新奥股份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3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新能能源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提供的不超过5亿元合同履约担保展期至2020年6月4日;公司拟为新能能源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租赁”)申请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矿业”)、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天津)”)拟为新能能源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3亿元融资授信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人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45亿元(包含合同履约担保金额5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事项。

  ●上述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补充协议〉暨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展期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其为新能能源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展期,并为其拟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新奥(天津)拟为新能能源7.3亿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合同履约担保

  2015年11月,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新能能源与液化空气(达拉特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空达旗”)、液化空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空中国”)签署了《工业气体供应合同》及《工业气体供应合同之担保协议》,担保内容为:公司为新能能源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所有必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因未能于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该等安全生产许可证而触发的新能能源在《工业气体供应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公司应当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就新能能源就上述违约行为对液空达旗所承担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大写:伍亿元整)连带保证责任。经各方一致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期限及担保协议有效期限。

  为保证新能能源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的顺利推进,经与液空达旗与液空中国友好协商,各方拟签订《〈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补充协议》,将《工业气体供应合同》及《工业气体供应合同之担保协议》中有关新能能源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4日,同时公司为新能能源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的期限相应顺延至2020年6月4日。

  (二)为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

  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融资借款,优化债务结构,新能能源拟用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建信租赁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公司拟为新能能源就上述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三)为融资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为满足发展需求,新能能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7.3亿元融资授信,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及新奥(天津)拟上述融资授信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持有新能能源7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和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能能源15%和10%股权。就上述合同履约担保展期、融资租赁、融资授信,公司拟提供超出75%持股比例的全额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七)项的有关规定,前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即公司为新能能源提供的上述担保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园子圪卜村

  3. 法定代表人:黄安鑫

  4. 注册资本:32,516 万美元

  5.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通过煤洁净化利用技术,从事甲醇、硫磺、液氩的生产及销售、上述产品的深加工、液氧、液氮、氨水的生产和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水蒸气、炉渣、炉灰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生产;货物装卸与搬运;技术服务与维修;中油、重油、粗芘油、硫酸铵、工业氯化钠、工业硫酸钠、脱盐水的生产与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6.股东及持股比例: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持股75%

  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

  上述蓝色代表的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年12月31 日,新能能源总资产为858,482.7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61,297.9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97,184.74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226,716.0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2,291.0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813,181.8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20,889.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92,292.18万元人民币,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206,790.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176.9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工业气体供应合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若在本合同签署日起的第五十五(55)个月结束前,无论因任何原因(包括除天灾、动乱、战争、火灾、洪水、爆炸、自然灾害以外的任何不可抗力),新能能源未能通过完成对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增项且换发新证(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从中国有权政府机构获得关于该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并且就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事项双方在此五十五(55)个月期限结束前未能一致同意延长,液空达旗应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合同且液空达旗无须因此向新能能源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新能能源应补偿并回购液空达旗或液空中国或它们各自的关联方(以适用者为准)与液空达旗工厂和液空达旗管道有关的全部投资(“液空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液空达旗或液空中国或它们各自的关联方(以适用者为准)因投资建设液空达旗工厂和液空达旗管道有关的全部资产和所发生的任何和全部的费用和/或支出)。公司应当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就新能能源就上述违约行为对液空达旗所承担的所有负债、责任和义务,承担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元(大写:伍亿元整)连带保证责任。

  2、若截止于2020年6月4日,新能能源仍未能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并获得项目相关产品的安全生产许可,经新能能源和液空达旗一致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上述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期限。

  (二)融资租赁协议主要内容

  1. 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3. 债权人名称: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 租赁物: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

  5.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6.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 反担保:无

  (三)融资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新奥(天津)本次拟为新能能源提供不超过7.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该等担保的其他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

  ■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能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上述关联担保系新能能源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优化新能能源债务结构,提高新能能源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其日常运营及盈利能力,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且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86.38亿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79.59亿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1.1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85%,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93.17%。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3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受国内宏观经济影响,甲醇、煤炭和乙二醇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和降低甲醇、煤炭和乙二醇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部分主营业务产品及相关贸易产品的不利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拟继续利用商品期货、期权开展套期保值操作,进行风险控制。

  二、2019年3月至今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19年3月至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期货品种、数量和保证金规模内,根据对冲交易原则,在甲醇产品生产及现货贸易的基础上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基于国内甲醇及煤炭价格长期处于下跌态势,且受到中美贸易战冲击,国内外贸易形势较为复杂,国内能源、化工产品受到外盘原油等品种的影响较大,出于风险防范与资金安全的考虑,2019年3月至今,公司未开展煤炭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甲醇产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较上年有所增加,累计开展甲醇保值量48.5万吨,期货端亏损378.1万元,最大期货交易保证金规模约2500万元,累计交易额1.13亿元。

  三、2020年套期保值计划

  近年,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原油大幅波动的影响,甲醇、煤炭和乙二醇价格变化较快,波动率较大,加之公司贸易和销售业务规模扩大,2020年公司下属子公司将继续在对冲交易原则下,严格按照期货期权风控制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减少和降低甲醇、煤炭和乙二醇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品种: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甲醇期货及期权、动力煤期货;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乙二醇期货。

  2、交易数量:

  2020年度,甲醇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的数量累计不超过100万吨;煤炭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累计不超过20万吨;乙二醇期货套期保值的数量累计不超过20万吨。

  3、保证金规模:最大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

  4、目的:套期保值,配合工厂生产、企业贸易,对冲市场风险;

  5、交易主体: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天津)”)、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天津)”)、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张家港)”)、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矿业”)。其中新奥(天津)、新能(张家港)、新能能源、新能矿业委托新能(天津)开展保值交易操作,新能(天津)根据自身贸易情况开展保值交易操作,全部主体累计交易数量、保证金规模、累积交易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四、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期权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操作,利用期货、期权锁定采购及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和企业贸易,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期权市场相关规定及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发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风控制度进行保值操作,按照相关岗位职责施行逐级上报制度,决策,交易,与风险监管分开,使业务开展的更加安全,高效,可控。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价格发现功能规避现货价格波动的风险,保护盈利,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按照公告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进行业务规划,合理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

  4、牢固掌握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度、法规;熟练把握相关品种交割的各个环节,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等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5、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继续坚持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储备期货、期权操作人才,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措施发现人才并留住人才,为期货、期权业务的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3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增加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45,880万元、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56,546.5万元,上述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金永生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新增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工程”)与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天然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45,880万元、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管道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56,546.5万元,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及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的事项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新增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8日、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地工程根据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分别与舟山天然气公司、舟山管道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相关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

  (二)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现拟增加公司下属子公司新地工程与舟山天然气公司、舟山管道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并签署补充协议调整交易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舟山天然气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205,6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4号楼409-2室(自贸试验区内)

  主要股东:新奥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4.99%,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69%,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4.32%。

  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加注站项目的建设,液化天然气进口、运输、储运、销售项目的筹建(以上经营范围在未取得许可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与液化天然气加注项目相关设施配套设备的销售及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3、关联关系

  舟山天然气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舟山管道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奥(舟山)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74,300万人民币

  公司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岑港司前街255号209室

  主要股东:舟山天然气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建设及配套设施销售、维修;管道加工;天然气采购、运输、储存、销售项目的筹建(以上经营范围在未取得经营许可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管道建设运营及抢维修相关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3、关联关系

  舟山管道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下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新地工程与舟山天然气公司就浙江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二期项目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新地工程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模及总承包范围确定的原则,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等工作,合同金额为45,880万元。

  (二)新地工程与舟山管道公司就舟山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及加注站连接管道项目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新地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勘察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建安工程及总承包管理,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公司质量保修责任,原合同金额为147,484.5万元。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新地工程将与舟山管道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合同金额调整为204,031万元。

  以上为新地工程根据舟山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增加的业务合同,具体支付情况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确定。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四、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原因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不损害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3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山西沁水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预计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及5亿美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59亿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96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2020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及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担保

  ■

  上述担保额度在2020年度内,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5月7日

  (2)注册资本:79,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沙沙圪台村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机械、机电设备及零配件修理

  (6)股权结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683,314.77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44,800.48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09%,净资产为238,514.29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178,859.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1,679.5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710,369.1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427,205.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0.14%,净资产为283,164.19万元人民币,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6,636.3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4,258.6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沁水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1月29日

  (2)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南村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经营范围:液化天然气生产、煤层气输配与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30,386.82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3,091.2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3.08%,净资产为17,295.59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39,649.1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357.3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32,723.59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14,429.2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44.09%,净资产为18,294.33万元人民币,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24,310.2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29.9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9年4月7日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廊坊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楼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经营范围:能源工程技术的研究、开发、集成与转化;石油和煤炭能源、催化材料、洁净煤炭转化、一碳化工工艺、应用化学、环保工程工程测量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测量、工程咨询;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专业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设计;煤炭行业(矿井)专业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天然气加气子站的建设及相关设备的租赁,锅炉安装,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工程设备及所需物资的采购与销售;(以上凭资质经营)销售:反应器、填料、余热锅炉,化学试剂和助剂、化学用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增值电信业务;以下项目由分公司经营:能源及环保装备的集成制造;天然气加气站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以上自产产品的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404,531.5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41,629.8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9.73%,净资产为162,901.69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318,569.0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9,060.52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562,419.76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367,670.9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65.37%,净资产为194,748.82万元人民币,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240,872.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2,256.6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被担保人名称: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3月24日

  (2)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0号楼485室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经营范围:能源开发、利用,煤炭、焦炭、化工产品、矿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业生产用氨、苯、苯乙烯[稳定的]、丙烯、粗苯、氮[压缩的或液化的]、2-丁醇、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环已酮、1,2-环氧丙烷、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甲醛溶液、甲烷、煤焦油、萘、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溶剂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硝酸、亚硝酸钠、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一氧化碳、乙烯、乙醇[无水]无储存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32,057.27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23,296.0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2.67%,净资产为8,761.25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423,149.7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09.5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63,554.23万元人民币,总负债为54,645.6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85.98%,净资产为8,908.57万元人民币,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224,731.9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47.33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被担保人名称: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年9月29日

  (2)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212室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经营范围:能源投资;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清洁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和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新奥(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暂无财务数据

  6.被担保人名称: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0月4日

  (2)实收资本:77,818.16万美元

  (3)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4)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5)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6)股权结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其总资产为74,069.71万美元,总负债为1,598.79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2.16%,净资产为72,470.92万美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5,422.05万美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79,322.94万美元,总负债为2,450.00万美元,资产负债率为3.09%,净资产为76,872.94万美元,2019年1-9月净利润为2,297.36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将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优良,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及参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且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86.38亿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公司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79.59亿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1.1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总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85%,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93.17%。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2019-13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6日10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6日

  至2019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至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王玉锁先生。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0316-2597675

  传真:0316-2597561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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