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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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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9-089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胜诉,二审诉讼待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330,394,341.61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上诉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本诉讼截至上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 3988.29 万元。

  一、 本次诉讼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鲁丽”)等公司的合同纠纷事项,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和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公告2018-051、2019-060号。

  近日,物产金属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9)最高法民终1948号】,山东鲁丽、鲁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丽集团”)、寿光市鲁丽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丽木业”)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民初39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已受理,物产金属为被上诉人。山东鲁丽、鲁丽集团、鲁丽木业上诉请求如下:

  (一)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驳回物产金属的诉讼请求.

  (二)一、二审诉讼费用由物产金属承担。

  二、一审判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 物产金属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2018)浙民初39号】对上述诉讼进行了判决,主要情况如下:被告山东鲁丽向物产金属归还相关本金,并支付相关欠付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如山东鲁丽不能按时履行,物产金属有权以山东鲁丽、鲁丽集团抵押的相关设备、设施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优先受偿,被告鲁丽集团、鲁丽木业、薛茂林、薛明浩、张福英、宋树真承担相关连带清偿责任等。具体判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2019-060公告。

  三、本次公告的上诉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本诉讼截至上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 3988.29 万元。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9)最高法民终1948号】及山东鲁丽、鲁丽集团、鲁丽木业提交的民事上诉状。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

  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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