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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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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19-063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2月10日在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19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李增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71,126,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为5人,代表股份72,040,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先生,董事、总裁于志强先生,董事、副总裁卢绍宾先生,监事会主席董大文先生,董事会秘书孙秀欣先生,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

  同意271,087,5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9%;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41,1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反对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王立云、王道斌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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