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11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简称“上海峰幽”)函告,获悉上海峰幽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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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上海峰幽于2019年12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持股总数由26,445,783股变为20,455,783股,上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按此持股数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峰幽及其一致行动人鹰溪谷、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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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上海峰幽于2019年12月9日、12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552,200万股,持股总数由20,455,783股变为11,903,583股,截至2019年12月9日上海峰幽所持股份全部解除质押。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11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达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 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持有本公司股份26,445,783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5%)的股东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简称“上海峰幽”),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6,445,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5%)。
2019 年 12月10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2月10日,上海峰幽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54.22万股,减持股份比例已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且减持计划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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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是认购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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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峰幽的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海峰幽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3、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峰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上海峰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