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战略合作开展针对下一代智能化轨道交通相关底层技术研发投资的进展公告之四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8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战略合作开展针对下一代智能化轨道交通相关底层技术研发投资的进展公告之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由全资子公司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智能”)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耀途基金”或“合伙企业”),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该基金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临2018-07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战略合作开展针对下一代智能化轨道交通相关底层技术研发投资的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临2018-087、临2019-059)。

  一、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经耀途基金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基金有限合伙人等事项,并对《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完善。近日,公司收到通知,耀途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变更情况详细说明如下:

  1、新增4位有限合伙人:苏州国发苏创现代服务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武南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任君世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增有限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2、原有限合伙人张圣正将其在本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共 1000万元(已实缴 400 万元)转让给其母亲蔡伟艳,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3、将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由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迁往苏州市相城区,变更后主要经营场所为: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7-036工位(集群登记);

  4、就本次变更情况及为覆盖后续潜在有限合伙人类别修改并完善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后,耀途基金已认缴出资额由40,000万元变更为56,200万元。

  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

  各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目前网新智能已实缴首期出资款1,200万元。

  二、新增有限合伙人基本信息

  1、苏州国发苏创现代服务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国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希凌)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2日

  合伙期限至:2021年9月30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太湖东路290号1幢503室

  经营范围(投资领域):投资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现代物流服务、科技服务、商业服务、文广传媒、旅游、服务外包、环保服务、先进制造业研发在内的以现代服务业为投资方向的创业企业;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D4236

  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人信息:

  ■

  2、苏州市相城创新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市相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健)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3日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高铁新城南天成路58号

  经营范围(投资领域):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该合伙企业暂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合伙人信息:

  ■

  上表中各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3、常州武南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湖路特1-3号

  法定代表人:沈扬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1日

  营业期限至:2067年3月20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与创业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共青城任君世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任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林国国)

  成立日期:2019年6月5日

  合伙期限至:2069年6月4日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GT441

  基金类型: 股权投资基金

  投资领域:目前投资项目为耀途基金

  合伙人信息:

  ■

  5、蔡伟艳

  境内自然人,身份证号码:330419************,系原有限合伙人张圣正之母亲。

  三、关联关系说明

  1、耀途基金原合伙人及新增有限合伙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利益安排或一致行动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耀途基金,也未在耀途基金中任职,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耀途基金管理人曜途投资与其他有限合伙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其他关联关系说明:有限合伙人史维通过上海曜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曜途投资1%股权;曜途投资为有限合伙人宁波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10.3448%。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蔡伟艳系原有限合伙人张圣正之母亲。除此之外,曜途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伙协议变更情况

  就本次变更事项及为覆盖后续潜在有限合伙人类型,经耀途基金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对《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完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增合伙人类别:国家级有限合伙人

  国家级有限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以书面形式认可,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有限合伙人:(1)该有限合伙人系国家级引导基金;及(2)该有限合伙人对外出资受限于一系列特别的国有资产监管原则。

  (说明:目前耀途基金暂未引入“国家级有限合伙人”)

  2、以“国家级有限合伙人缴纳最后一笔实缴出资之日”作为“划分日”,对“源于投资项目的分配”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后该条款如下:

  (i)划分日前分配的投资项目

  除非本条另有约定,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在划分日前进行分配的,则该等可分配现金首先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调整后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除非本条另有约定,应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每次分配时点分别计算):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按照本条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以下金额之和:(a)该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中用于每一已退出投资项目(或其部分)中的投资成本的金额;及(b)该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中用于承担与前述(a)项中所述投资项目相关的管理费、筹建费用及合伙企业营运费用的金额;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其次,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就其按照本条第(i)款第(1)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实现6%(年单利)的回报率(基数为本条第(i)款第(1)项中所述该有限合伙人取得的分配金额)(从每笔资金实际用于提款通知中所写明的目的时点起算到根据本条第(i)款第(2)项进行分配时点截止);

  (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条第(i)款第(3)项取得的累计金额等于以下金额之和的20%:(a)该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本条第(i)款第(2)项取得的累计金额;和(b)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条第(i)款第(3)项取得的累积金额;及

  (4)80/20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8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根据前述第(3)和(4)项取得的分配金额,统称为“绩效分成”。)

  虽然有上述约定,但是若国家级有限合伙人于划分日的实缴出资少于其入伙时的认缴出资的,则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按照本条第(i)款划分给国家级有限合伙人的金额中超出按照原始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给国家级有限合伙人的金额的部分(该部分金额称为“国家级有限合伙人返还金额”)应由国家级有限合伙人返还给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具体返还方式为:本合伙企业在后续分配给国家级有限合伙人的金额中相应扣除国家级有限合伙人返还金额,并将国家级有限合伙人返还金额在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外)之间按相对原始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给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外),其中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在普通合伙人和该其他有限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外)之间按照以上第(1)至(4)项的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ii)划分日后分配的投资项目

  除非本条另有约定,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在划分日后分配的,则该等可分配现金首先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原始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除非本条另有约定,应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部分应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除国家级有限合伙人以外的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在普通合伙人和该有限合伙人(违约合伙人除外)之间按本条第(i)款第(1)至(4)项进行分配(每次分配时点分别计算);划分给国家级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在扣除国家级有限合伙人返还金额(若有)后剩余的金额在普通合伙人和国家级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本条第(i)款第(1)至(4)项进行分配(每次分配时点分别计算)。

  (注:原始投资成本分摊比例:指对任一合伙人就任一投资项目而言,一个以百分比表示的分数,(a)分子是该合伙人所支付的用于该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的实缴出资总额,且(b)分母是全体合伙人支付的用于该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的实缴出资的总和。

  为免疑义,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就任一投资项目而言,各合伙人的原始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原则上应等于各合伙人届时实缴出资扣除其应承担的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及筹建费用后的金额之相对比例,且为确定该等各合伙人届时实缴出资金额之目的,所有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的提款通知中所载明的到账日期(或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的期限)前缴付的出资均应被视作于同一日缴付。

  调整后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指对任一合伙人就任一投资项目而言,一个以百分比表示的分数,(a)分子是该合伙人所支付的用于该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的实缴出资总额,且(b)分母是全体合伙人支付的用于该投资项目之投资成本的实缴出资的总和。

  为免疑义,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就任一投资项目而言,各合伙人的调整后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原则上应等于各合伙人届时实缴出资扣除其应承担的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及筹建费用后的金额之相对比例,且为确定该等各合伙人届时实缴出资金额之目的,所有在普通合伙人发出的提款通知中所载明的到账日期(或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的期限)前缴付的出资均应被视作于同一日缴付。

  虽然有上述约定,对国家级有限合伙人而言,鉴于其受限于一系列特别的国有资产监管原则,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进度可能略有迟延,因此各合伙人基于公平原则特此同意,在国家级有限合伙人未发生支付违约的前提下,国家级有限合伙人应被视作与实缴出资比例最高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步同比例实缴出资。)

  (iii)其他

  尽管有本条上述的约定,在国家级有限合伙人发生支付违约的情形下,本条的任何约定不影响国家级有限合伙人按照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尽管有本条上述的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基于公平原则,善意地对上述划分与分配作出适当调整。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合伙企业从任何投资项目取得的可分配现金(微小金额除外),应在取得该等可分配现金后九十(90)日内进行分配。为免疑义,普通合伙人可以在进行分配前,为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及本合伙企业的其他责任、义务、债务等目的而合理预留一定金额。

  普通合伙人可促使本合伙企业将其按照本条或本协议其他约定可取得的绩效分成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直接支付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人士。

  五、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耀途基金的合伙人变更不涉及普通合伙人的变更,亦不会影响耀途基金的投资方向。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主要为苏州市、常州市等地方政府实际控制的企业,说明基金管理人曜途投资的投资管理能力进一步得到认可;同时,基金份额的不断增加,将更好地保障基金的运作,有利于为全体合伙人创造更好的收益。

  2、公司在耀途基金中拥有的权益份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3、目前耀途基金已投资人工智能、物联网、半导体芯片和传感器等领域的十余家创新型企业,其中已有数家公司已完成或者正在进行下一轮融资交割,基金账面估值得到提升。从长远看,对耀途基金的投资将有利于公司紧抓前沿科技的发展机遇,实现对现有业务的更新换代和转型升级,对公司围绕“双轮驱动战略”,推动智慧交通和智慧节能环保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8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调整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的具体实施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关联董事赵建、史烈、潘丽春、陈均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钱明星、宋航、姚先国、李国勇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调整为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回避4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现有资金的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滨江支行申请总量为103,460万元的授信,具体授信资源配置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 8,200 万元,其中:5,000 万元由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200 万以公司自有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浙大网新?双城国际 4 号楼 10-17 层面积约为 11,719 平方米办公楼作为抵押担保,对应关系以与银行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准。

  注 2: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4,760 万元、融资性保函 3,500 万元,以公司自有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浙大网新?双城国际4号楼10-17层面积约为 11,719 平方米办公楼作为抵押担保,对应关系以与银行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准。

  注 3:人民币授信额度安排与切分额度 8,500 万元,由控股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由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授信具体业务使用条件、品种、期限、金额以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在授信有效期内(包括授信延长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 11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8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互保40,000万元,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进出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500万元。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19 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及公司《关于 2019 年与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鉴于众合进出口为网新机电全资子公司,为理顺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关系,2019年12月10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在 2019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不变的范围内适度调整被担保人之间的额度,以便进行风险的整体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赵建、史列、潘丽春、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钱明星、宋航、姚先国、李国勇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互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 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的具体实施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一、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担保金额为以上人民币金额或等值人民币的外币金额

  二、本次调整涉及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1501室

  2、法定代表人:陈均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8月30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30000731990394K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和建设工程的承接、工程总承包、工程招投标代理和工程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网新机电的法定代表人陈均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2)网新机电原是公司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注:2019年8月5日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网新机电100%股份转让给杭州霁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之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801-3室

  2、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关系结构图如下:

  ■

  (1)众合进出口是网新机电的全资子公司。

  (2)网新机电的法定代表人陈均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3)网新机电原是公司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注:2019年8月5日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网新机电100%股份转让给杭州霁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之规定,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担保合同及相关材料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表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

  反担保情况: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由网新机电向公司提供等值金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众合进出口为网新机电全资子公司,为理顺公司与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担保关系,在 2019 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不变的范围内适度调整被担保人之间的额度,以便进行风险的整体控制。

  2、网新机电、众合进出口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调剂担保额度。

  3、反担保情况: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对网新机电及其全资子公司众合进出口的担保由网新机电向公司提供等值金额的反担保。

  本次调剂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在2019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不变的范围内适度调整被担保人之间的额度,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以便进行风险的整体控制;

  2、本次调整担保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网新机电提供担保余额20,01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21%;公司为众合进出口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05,506.6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4.2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80,018.5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2.82%;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49,000万元人民币,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84.14%。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90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经2019年12月10日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

  (二)披露情况

  “议案一”业经2019年12月10日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

  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至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期间的非工作日)。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

  邮政编码:310052

  电 话:0571-87959003,0571-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26

  联 系 人:葛姜新     何俊丽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5

  2、投票简称:众合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星期四)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性质: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