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7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人数9名,实际出席会议人数9名,其中独立董事李世亮因工作冲突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蒋南代为出席并表决。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9年12月1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对象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电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锂电科技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锂电科技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相对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为支持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锂电科技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的4家公司之间的交易,其为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相关关联董事,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函》、《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26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函;

  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72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9年12月10日,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成飞集成”)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锂电科技”)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资金需求较大,拟在2020年向银行申请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截止2019年12月10日,成飞集成持有锂电科技25.14%股权,需按持股比例提供5,028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2月8日

  3、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江东大道1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MCGA52K

  6、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7、注册资本:人民币639,673.2311万元

  8、经营范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锂电科技2019年1-10月利润总额较高,主要为锂电业务重组产生3.60亿元重组收益所致。

  10、股东及股权结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锂电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担保事项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锂电科技及其各股东与银行协商确定。公司按照持有锂电科技25.14%股权比例为限为锂电科技2亿元银行借款中的5,028万元提供本金、利息及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锂电科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或银行要求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锂电科技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包含公司担保的相应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债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锂电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锂电科技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担保,锂电科技为公司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相对可控。本次担保事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为支持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锂电科技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锂电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成飞集成对参股公司锂电科技提供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被担保方其他股东进行了同比例担保,且针对该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累计为人民币5,028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7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下属的4家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接受劳务;公司预计2020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6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原材料和设备、接受劳务、支付借款利息等)实际发生总额为16,453万元。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成都市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须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锂电业务关联交易(截止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除锂电业务外的其他关联交易(截至2019年12月10日,未经审计)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飞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承志

  注册资本:72,915.40万元

  经营范围:(一)机械、电气、电子、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船舶及相关装置、摩托车、机电设备、非标设备、工夹量具、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非金属制品、光缆及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新型材料及其制品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二)航空产品维护及修理;(三)通用航空机场服务;(四)进出口业务;(五)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六)物资储运;(七)经济科技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八)二类(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一、二级维护,总成修理,维修救援,小修));(九)职业技能鉴定。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8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外披露。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飞集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飞集团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二) 成都成飞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飞发展”)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贾全龙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机械零部件加工(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航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航空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机械设备经营租赁、工程管理服务;纺织品、服装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汽车清洗;花卉苗木租售;家政服务,洗染服务,家用电器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市场调查;票务代理;装卸搬运服务;清洁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茶座;组织文化交流活动(限分支机构);养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复印、打印;木制品加工(加工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餐饮管理;仓储服务。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成飞”生活区附124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8,801万元,净资产:1,307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1,309万元,净利润:24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成飞发展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成飞发展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反映其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交付能力,履约能力良好。

  (三)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洪都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洪蛟

  注册资本:90,472.00万元

  经营范围:航空飞行器、智能装备、摩托车及发动机、教练机、无人机、航空零部件及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从事许可证所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27日);国内贸易、国际贸易;试验、设计、生产、加工、维修、安装、装卸、运输、服务、工程设计、施工、装饰;氧气、氮气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场地租赁、动产租赁;工刀量具、模夹具、型架设备、工装设计、木模(各类木制品)、模线样板设计与加工承揽;机械加工、量刃具、磨料磨具、五金工具、通用零部件、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咨询服务。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新溪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外披露。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洪都集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洪都集团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四)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飞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胜强

  注册资本:355,407.4万元

  经营范围:飞机、航空零部件设计、试验、生产;本企业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三来一补”,民用产品、机械产品、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航空器材、建筑材料、工具量具的批发零售; 交通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煤气安装工程,铝型材及制品、房地产、劳务、仓储服务、实物租赁;第三产业、文化娱乐(限分支机构经营)、国产民用改装车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城市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对外披露。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飞集团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西飞集团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单位,经济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商品

  成飞集成与关联方成飞集团的数控加工业务、航空钣金件业务及与西飞集团、洪都集团的数控加工业务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司根据加工产品的生产工序、难易程度、工时费用水平、行业平均利润和市场价格等因素,根据军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原则,双方在公允的基础上协商后在具体的实施合同中约定。

  (2)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市场价格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选择该等企业主要考虑公司与上述企业同为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管理上更方便,沟通上更容易,可以获得更好的服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2020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发展较为平稳,与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有利于促进公司收入总量的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后,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成飞集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情况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4家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经营所需。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锂电业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按照2019年全年进行预计。从2019年7月1日开始,锂电业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锂电业务关联交易2019年实际发生额只统计到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数据,导致锂电业务2019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同时,公司与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成飞航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部分项目将于12月中下旬陆续确认收入或结算费用,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2)在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时,无相关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并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保荐机构对成飞集成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股票代码:002190          股票简称:*ST集成           公告编号:2019-074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飞集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19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9:15至2019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附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说明:

  1、上述议案1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上述议案3时,届时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指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31

  传真:(028)87455111

  (四)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666号附1号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31

  联系人:刘林芳、武林芳

  电话:(028)87455333转6048/87455333转6137

  传真:(028)87455111

  联系邮箱:stock@cac-citc.cn

  (五)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0”,投票简称为“成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相应表决意见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