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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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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8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人数为7人,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材料,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逐一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管理的需要,本次修订仅为换版,无实质内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全文。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管理的需要,本次修订仅为换版,无实质内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证券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全文。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管理的需要,本次修订仅为换版,无实质内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全文。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接待和推广工作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管理的需要,本次修订仅为换版,无实质内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办法》全文。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管理的需要,本次修订仅为换版,无实质内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全文。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制度管理的需要,本次修订仅为换版,无实质内容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填报标题规范化操作指引》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全文。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公司管理的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全文。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全文。

  (十)决定于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83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公司关联股东均应回避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议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2.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

  备注:1.委托人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委托人应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717;

  2.投票简称:“韶钢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8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中华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GIS Songshan Co.,Ltd.

  (3)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

  (4)股票上市时间:1997年05月08日

  (5)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简称:韶钢松山

  (7)股票代码:000717

  (8)法定代表人:刘建荣

  (9)董事会秘书:皮丽珍

  (10)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

  (11)邮政编码:512123

  (12)公司电话:0751-8787265

  (13)公司传真:0751-8787676

  (14)公司网址:www.sgss.com.cn

  (15)电子信箱:sgss@baosteel.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召集人刘中华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刘中华,男,1965年出生,硕士,会计学教授,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1985年7月至2005年9月在兰州财经大学会计系任教,2005年9月调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管理学院,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2017年12月起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起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未持有韶钢松山股票。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9年12月17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0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高培福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办公楼

  邮政编码:512123

  联系电话:0751-8787265

  公司传真:0751-878767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刘中华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19-8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发布了《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4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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