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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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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8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9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8日—2019年12月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15:00至2019年1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三楼310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汉武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数量391,194,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77%。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股份数量60,348,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量201,499,0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量189,695,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3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一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1,194,580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1,194,5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348,2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柳启乾、郁超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若干规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洋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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