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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9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分”)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4,200万元,合计14,200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向公司支付实际担保总额的1%担保费。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一石巨鑫提供担保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9-100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一石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石巨鑫”)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分”)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4,200万元,合计14,200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一石巨鑫向公司支付实际担保总额的1%担保费。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一石巨鑫提供担保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一石巨鑫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3-6031室(自贸试验区内)

  (3)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批发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等, 可详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一石巨鑫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浙江豪鑫持有其49%股权。

  (7)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一石巨鑫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497.56万元,负债总额9,324.10万元,所有者权益3,173.47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8,659.42万元,净利润173.4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一石巨鑫资产总额33,436.10万元,负债总额29,541.64万元,所有者权益3,894.46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3,707.03万元,净利润720.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一石巨鑫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向工行杭分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4,200万元所涉及的担保协议;一石巨鑫向公司支付实际担保总额的1%担保费的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一石巨鑫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此次向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向工行杭分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人民币4,200万元,合计14,200万元。系其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对一石巨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一石巨鑫向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2,635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14,200万元,合计担保金额为176,835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54.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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