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董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3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董事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前董事罗勇下发了《关于对罗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7号)。有关情况如下:

  “罗勇:你在2018年1月16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担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你于2018年4月27日买入千金药业股票8900股,又于2018年5月2日卖出千金药业股票8900股。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鉴于你买卖股票涉及的金额较小,所得收益已主动上缴给千金药业,并于2019年3月2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违法行为轻微并已纠正,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我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为

  加强警示教育,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上述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并将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