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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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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5 证券简称:苏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6,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1月11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2611号文”《关于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利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并于2016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6名,分别为缪金凤、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沽盛投资有限公司、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娇、汪静娟,上述限售股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6,000,000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19年12月1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16年12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5,000,000股。

  2、2017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17年6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变更为15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2,500,000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3、2017年12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7,500,000股上市流通。本次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5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5,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5,000,000股。

  4、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18年6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0,000,000股变更为18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4,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6,000,000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有关限售股锁定期及减持安排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缪金凤及其关联方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娇、汪静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其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沽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缪金凤、汪静莉承诺:

  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4、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娟、汪静娇承诺: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其将按照《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增持公司股票;(2)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在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3)如其未按照《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5、缪金凤、汪焕兴、汪静莉、汪静娇、汪静娟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承诺:

  如本人所持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15%,同时应低于发行人总股本的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2018年7月6日,负责公司持续督导业务的保荐代表人徐荔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委派徐东辉先生接替徐荔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8-019)。广发证券就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26,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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