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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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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旗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发布并于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37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予以公告。

  一、修订依据及修订基金范围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对旗下37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具体基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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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体修订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符合《信息披露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发布。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1.1:《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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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泰康沪港深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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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1:《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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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2:《泰康宏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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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1:《泰康泉林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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