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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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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当虹科技 股票代码:688039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截至2019年11月27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55.18倍,本次发行价格50.48元/股对应的本公司市盈率如下:

  (1)49.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7.4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65.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63.20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由于公司发行后市盈率高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6,469,297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59%。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技术创新不足或产品商业化进度拖延可能带来的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视频软件的技术和产品具有更替较快的特征,因此公司需要随时关注和判断行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公司只有持续将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的技术成果转化为成熟的商业化产品,才能够使自身产品真正贴合用户需求,并在此基础上持续保持技术领先和产品核心竞争优势。

  由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固有不确定性,公司选择投入的研发方向及由此取得的创新成果可能会与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存在差异,从而导致公司的新产品无法有效满足未来的用户需求,降低公司产品及服务体系的整体竞争力。除此之外,若公司因人员、资金等原因导致研发创新及产品商业化的进度受到拖延,也有可能造成公司新产品无法及时投入市场,对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产业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的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风险

  智能视频技术的软件开发受到下游客户需求的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对传媒文化和公共安全等下游领域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和规范相关行业的发展。但若相关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某些部门或协会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偏差,导致外部整体经营环境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智能视频技术的软件开发行业市场空间主要受到下游传媒文化和公共安全等行业需求的影响。大视频领域预计未来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国际巨头公司和国内少数领先厂商作为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将在可预计的未来继续保持对相关视频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投入和生产经营,其他视频技术厂商预计也会随着技术水平的进步相应加强中高端编转码、全平台播放、智能人像识别、视频云服务等技术的自主研发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如果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提高现有的品牌认知度并积极通过技术创新来响应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盈利能力下降,甚至核心竞争优势丧失的风险。

  (四)关联交易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包括报告期内转为非关联方后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4.03%、18.69%、2.49%和12.40%,利润总额占比分别为51.88%、28.27%、4.22%和24.75%,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实现的收入和利润占比较高。若未来公司现有关联方或未来关联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大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可能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提升,若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则可能对经营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的风险

  2016年至2019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672.06万元,累计净利润15,297.65万元,累计差异-15,969.71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针对存货采购和职工薪酬而支付的现金增幅大于销售商品收到的货款增幅。具体而言,由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公共安全领域客户审批流程长、报告期内项目规模和项目周期变长等影响,部分客户付款较慢;此外,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相应的存货采购规模逐年增长,销售回款和采购付款具有不同信用期。

  若上述影响因素持续,则可能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恶化,进而对公司资金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增长及期后回款率下降可能导致的资金压力及经营业绩不利变化的风险

  截至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2,878.01万元、7,133.43万元、13,897.48万元和14,334.51万元,呈现快速增长。同时,期后6个月的回款比例分别为92.71%、41.59%和47.56%(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日,2019年6月末应收账款尚无期后6个月回款率)。2017年和2018年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较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公司大部分收入来自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通常采用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需要通过预算、审批、合同签订、上线调试等流程,项目验收往往集中在下半年,甚至是第四季度,由于账期的存在,相应的货款结算也集中在次年。第二、报告期内,公司获取了更多综合性强、系统要求高、项目周期长的订单,往往此类项目付款影响因素更为复杂,结算速度有所减慢。第三、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调整,由非直接销售为主向直接销售为主转变,经销商付款周期更短,随着公司直销比例的提升,付款相应减慢。

  未来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呈现增加趋势,有可能会对公司盈利和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一、如果未来客户资信情况或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将可能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形成坏账;二、若应收账款规模进一步扩大、账龄进一步上升,坏账准备金额会相应增加,甚至可能因为客户无法偿还欠款而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三、如果应收账款规模扩大,也会减少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对公司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19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4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82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当虹科技”,证券代码“688039”。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16,469,297股股票将于2019年12月11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19年12月11日

  (三)股票简称:当虹科技

  (四)股票扩位简称:当虹科技

  (五)股票代码:688039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80,000,000股

  (七)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20,0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469,297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3,530,703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800,000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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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261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30,703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选取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5、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19年10月1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19年11月1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34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2,000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50.48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8,0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为40.38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规定。

  2017年和2018年,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4,068.12万元和6,389.81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规定。2018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20,355.19万元,符合“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规定。

  5、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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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彦龙,最近两年内公司一直由孙彦龙控制,未发生变化。孙彦龙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大连虹昌99.99%的份额,系普通合伙人汉唐晖和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直接持有大连虹途19.04%的份额,并担任大连虹途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大连虹势99.99%的份额,系普通合伙人汉唐晖和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综上,本次发行前,孙彦龙先生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合计为51.47%,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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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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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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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核心技术人员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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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债券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发行前股本比例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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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关限售安排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安排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4)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本人予以处罚。

  (5)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6)在本次发行中,本人在发行前所持股份不进行公开发售。”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的限售安排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3)本人违反本承诺直接或间接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反本承诺部分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本人予以处罚。

  (4)本人不得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

  (5)在本次发行中,本人在发行前所持股份不进行公开发售。”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6,000.00万股,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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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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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共计向参与本次配售的2名战略投资者配售合计280万股股份,其中中信证券投资认购80万股、中信证券当虹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当虹科技员工资管计划”)认购200万股。其中当虹科技员工资管计划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中信证券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保荐机构相关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本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获配股票数量为80.00万股,获配金额为4,038.40万元。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公司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已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当虹科技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数量为200万股,占发行股票总数的10%。当虹科技员工资管计划认购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认购信息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证券当虹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19年10月25日;

  募集资金规模:11,387.58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当虹科技员工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位、认购金额与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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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2,0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50.48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四、发行市盈率

  本次发行市盈率为65.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3.05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77元(按照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6.57元/股(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0,96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12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8,000.02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根据“天健验〔2019〕434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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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92,959.98万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17,288户。

  十二、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8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4.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6,820,000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4416493%,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6,790,151股,放弃认购数量为29,849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80,0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10,380,000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9,849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658号)。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已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三季度财务报表不再单独披露。本公司2018年1-9月和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19年1-9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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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9年1-9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3,993.93万元,较上期末增加3.47%,公司总负债为4,008.58万元,较上期末增加37.29%,公司资产规模保持稳定;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9,985.35万元,较上期末增加0.98%,主要系2019年7至9月所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2019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较上年度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1.43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5.07%;净利润为1,659.68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2.22%。

  2019年1至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00.8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为应对订单增量进行原材料采购备货;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87.04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30,000万元以及设备采购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6.09万元。

  2019年1至9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297.96万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2019年业绩预告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3,993.93万元,总负债为4,008.5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9,985.35万元。2019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较上年度同期有所增加,其中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51.43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5.07%;净利润为1,659.68万元,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2.22%,主要原因包括:第一、4K超高清实时转码技术推广加速,公司获得了苏宁体育等行业优质客户的认可,相关产品在互联网视频、传统媒体等领域的销售增加;第二、公司加大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增加电信运营商在平台建设等业务的产品销售;第三、随着公司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经验积累,公共安全项目落地加速,来自公共安全行业的收入进一步增长;第四、面对视频大行业在新应用场景的需求,发行人推出了城市户外大屏等新业务。

  随着公司在手订单的实现,2019年全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8,000至30,000万元,同比增加37.56%-47.38%;预计本年净利润8,000万元至9,000万元,同比增幅约25%至40%,预计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7,850万元至8,850万元,同比增加28%至44%(以上数据不构成盈利预测)。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二)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除正常经营活动签订的销售、采购、借款等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和监事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本保荐人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科创板首发注册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等法规的规定,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会议进行了集体评审。发行人具备《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发行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肖云都,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2013年加入中信证券,曾负责或参与正元智慧、圣邦股份等IPO项目,方正电机等再融资项目。

  毛宗玄,男,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2006年加入中信证券,曾负责或参与和仁科技、海天精工、华友钴业、海南橡胶、歌尔声学、昊华能源、辰州矿业等首发项目,南京医药、华友钴业、桐昆股份等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万好万家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恒逸石化、辰州矿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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