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13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9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本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