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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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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84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曾赴辽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商业物业的配套,提供便利的商业环境,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郡置业”)车位租赁使用权 270个(包括70个地下室平面车位和200个地下室机械立体车位)。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20.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由于枫郡置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全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郦琦、丁士威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突出主营业务,全面加快推进体育产业的转型,同意公司将持有的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体育”)100%股权、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小镇”)100%股权转让给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西部体育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7,714.51万元(大写:壹亿柒仟柒佰壹拾肆万伍仟壹佰元整),莱茵小镇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265.44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贰佰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蒋蔚炜、曾赴辽、何恩东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议案》

  为了剥离公司低效资产,快速回笼资金,加快推进体育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场馆”)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以下简称“债权”),并确定挂牌底价为3,547.09万元(大写:叁仟伍佰肆拾柒万零玖佰元整)。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89)。

  五、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85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19年12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芮光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具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6)。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和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基础,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

  三、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86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完善商业物业的配套,提供便利的商业环境,以自有资金购买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郡置业”或“甲方”)车位租赁使用权 270个(包括70个地下室平面车位和200个地下室机械立体车位),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20.00万元(大写:壹仟贰佰贰拾万元整)。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与枫郡置业签署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枫郡置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郦琦、丁士威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一致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063996554X

  法定代表人:易能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2日

  登记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100-7号302-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

  公司股东:浙江莱茵达智慧地产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莱茵达控股。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除新闻媒体及网络广告)。公司开发的商住项目“铂郡阁”(旺角七号)已于2016年7月份交付使用。公司近几年主要经营业务为:项目集中统一交房后,未收房业主的零星交房手续办理,尾盘未售车位的销售,物业的出租。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枫郡置业2018年度报表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9]京会兴浙分审字第68000213号审计报告。枫郡置业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关联关系说明

  枫郡置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莱茵达控股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枫郡置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方是否为实行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枫郡置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车位租赁使用权。

  2、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东湖北路。

  3、标的评估价值:1222.08万元。

  4、标的权属情况: 根据枫郡置业的承诺,枫郡置业就该等标的资产享有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所有者权益和权能,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和潜在纠纷,标的资产转移至本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车位租赁使用权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众联评报字[2019]第118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评估价值为1222.08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22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向乙方转让“铂郡阁”地下专用机动车车位使用权 270个(其中:平面车位70个,机械立体停车位200个) ,该批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2,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贰拾万元整)。

  2、付款方式:

  乙方按如下安排分两期将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1)第一期支付:乙方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车位使用权的备案手续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之日(以下简称“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支付人民币7,034,307.08元首期车位使用权转让款;

  (2)第二期支付:乙方签署本协议第3条约定的书面确认文件后,支付剩余人民币5,165,692.92元车位使用权转让款。

  3、交付:

  本协议所载的车位使用权转让以现场交付方式完成,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车位现场向乙方交付与该等车位使用权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车位位置附图、甲方对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的说明文件等)。现场交付完成后,甲方须配合乙方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车位使用权的备案手续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乙方在现场交付完成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后签署书面的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文件(即在本协议附件一上盖章确认交付合格)。

  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时间将上述车位使用权交付至乙方,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支付甲方违约金1,200,000元。

  4、双方明确:

  该车位未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享有该车位完整的使用权,有权对该等使用权进行处分,该等使用权之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等第三方权利负担,在本协议签署之前,甲方未和任何主体签署过关于转让该等车位使用权之协议或达成类似的口头承诺,双方对该等车位的使用年限应遵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如在本协议签订后,相关部门同意办理车位权属登记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因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而需补缴的一切出让金、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配合提供各项文件、资料,直至全部车位使用权登记手续办理至乙方名下。

  5、甲方应协助乙方在车位交付使用时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车位使用权的备案手续(如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并自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

  6、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车位交付使用之日期间的过渡期损益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对该等车位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7、本转让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单方要求解约,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转让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若甲方单方要求解约,应经乙方书面同意,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转让价款10%作为违约金。

  8、本协议于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根据公司与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应提供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86个,若提供不足,公司应就短少的停车位按100元/个/天给予物美公司补偿。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为承租方提供便利的商业环境,完善公司商业物业的配套,经全面评估决定,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枫郡置业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 270个(包括70个地下室平面车位和200个地下室机械立体车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枫郡置业及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82.65万元,其中委托关联人管理服务金额232.28万元,向关联人提供租赁服务金额150.37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备查文件

  1、交易概述表;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6、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181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事宜涉及的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车位租赁使用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7、《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8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已经成都文旅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优化资产结构,突出主营业务,全面加快推进体育产业的转型,公司将其持有的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体育”)100%股权、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小镇”)100%股权转让给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或“乙方”)。

  公司与成都文旅集团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联”)对西部体育、莱茵小镇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出具了相关报告。

  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212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西部体育股东全部权益为17,714.51万元;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116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0月31日),莱茵小镇股东全部权益为12,265.44万元。依据该评估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西部体育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7,714.51万元(大写:壹亿柒仟柒佰壹拾肆万伍仟壹佰元整),莱茵小镇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2,265.44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贰佰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与成都文旅集团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西部体育和莱茵小镇的股权。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成都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蔚炜、曾赴辽、何恩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一致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78492890

  法定代表人:蒋蔚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13,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登记机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2楼

  经营范围:文化项目(含组织、管理彩灯展出与交流)、体育项目、旅游项目(含游乐设施)的策划、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业务);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餐饮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关联方的历史沿革

  成都文旅集团成立于2007年3月,自成立以来,先后打造了宽窄巷子、西岭雪山、“天府古镇”系列等文化旅游品牌项目。目前,成都文旅集团旗下向公众开放的景区景点共7个,其中4A级景区4个。成都文旅境外营销网络拓展至全球4个洲、19个国家和地区。近年来,成都文旅集团先后荣获成都市模范单位、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旗舰企业等荣誉称号,被省政府列为四川省首批重点文化企业,入选四川十大旅游领军企业。成都文旅集团将传承巴蜀文明,发展天府文化,创新“文创+”“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模式,以重大项目为引领,促进文旅体商有机融合,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成都文旅集团2018年度报表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280009号审计报告。成都文旅集团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为成都文旅集团三级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成都文旅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方是否为实行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文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西部体育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莱茵达西部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5UH0YU8R

  法定代表人:徐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0日

  登记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大道26号

  经营范围:体育场馆建设;体育商业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组织与策划;体育场馆设计、施工、管理及设备安装(涉及许可的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体育用品研发及销售;知识产权代理(涉及许可的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会展服务;设计、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化危品);商业项目定位;布局规划及空间设计;市场调研;经营定位及规划设计;企业营销策划;健身场馆经营管理(涉及许可的项目须取得相关行政后方可经营);销售:服饰、日用百货、饮料(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停车场服务;篮球培训、足球培训、体育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西部体育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莱茵小镇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8WFCK3M

  法定代表人:韩轩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8月1日

  登记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2-902-15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实业投资;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体育场馆的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仓储管理;会展服务;设备租赁;会议服务;赛事活动组织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公关活动组织策划;酒店管理;健身咨询;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及辅助设备;代理国内广告(除网络广告);体育器材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莱茵小镇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1、西部体育2018年及2019年10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280026号审计报告。西部体育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莱茵小镇2018年及2019年10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号280024号审计报告。莱茵小镇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标的公司是否为实行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部体育、莱茵小镇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西部体育100%股权、莱茵小镇100%股权,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股权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成都文旅集团共同委托湖北众联对西部体育、莱茵小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此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212号)评估报告,以2019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西部体育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17,714.51万元,评估增值10,330.75万元,增值率139.91%;根据湖北众联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116号)评估报告,以2019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莱茵小镇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12,265.44 万元,增值 6,247.40 万元,增值率103.81%。

  西部体育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分析: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10,331.05万元,主要是被投资单位存货-开发成本评估增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存货-开发成本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评估测算的开发价值大于已投入成本、续建投入成本及平均利润(建造成本、税金、利息、管理及销售费用、投资方利润)。

  莱茵小镇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被评估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值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值主要是因为子公司流动资产-存货(房地产开发项目-无锡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评估增值所致。无锡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评估增值的原因: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评估测算的开发价值大于已投入成本、续建投入成本及平均利润(建造成本、税金、利息、管理及销售费用、投资方利润)。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西部体育100%股权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2、交易价款: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77,145,100 元(大写:壹亿柒仟柒佰壹拾肆万伍仟壹佰元整)。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乙方应支付的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88,572,550 元(大写:捌仟捌佰伍拾柒万贰仟伍佰伍拾元整)。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50%价款,乙方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

  4、产权交接事项: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5、违约责任: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或者标的企业净资产低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记载金额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6、附则: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经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莱茵小镇100%股权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方式:协议转让。

  2、交易价款: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22,654,400 元(大写:壹亿贰仟贰佰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首期价款(含保证金)为乙方应支付的本次产权交易价款总额的50%,计人民币61,327,200 元(大写:陆仟壹佰叁拾贰万柒仟贰佰元,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50%价款,乙方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

  4、产权交接事项: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5、违约责任:乙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若逾期不配合乙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合同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或者标的企业净资产低于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记载金额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6、附则: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经转让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本次交易完成后,西部体育、莱茵小镇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其继续享有和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亦不涉及资产处理。本次股权转让款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突出主营业务,全面加快推进公司体育产业的转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西部体育、莱茵小镇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公司不存在为西部体育、莱茵小镇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西部体育、莱茵小镇理财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部体育因桐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尚欠公司资金4093.01万元,按照《股东借款协议》的约定,从资金使用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为年息8%,西部体育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还清本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茵小镇因无锡锡东项目交付土地款尚欠公司资金4120.69万元,莱茵小镇承诺在2020年6月底之前全部归还。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交易概述表;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6、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212号、众联评报字[2019]第1116号资产评估报告;

  7、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9)号280024号、众环审字(2019)280026号审计报告;

  8、《产权交易合同(股权类)》。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88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最终能否征集到受让方以及摘牌方和摘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剥离低效资产,快速回笼资金,加快推进体育业务的发展,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场馆”)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以下简称“债权”)。以2019年10月31日债权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孰高原则,确定挂牌底价为3,547.09万元(大写:叁仟伍佰肆拾柒万零玖佰元整)。

  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尚需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完成后方能确定。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披露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6日,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向公司出具《承诺函》,不可撤销的向公司做出承诺,在公司通过西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对缪亮享有的人民币35,470,928.80元债权时报名登记成为意向受让方并参与摘牌。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最终能否征集到受让方以及摘牌方存在不确定性。若莱茵达控股最终摘牌,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的标的为公司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

  2018 年8月,公司与自然人缪亮先生签署了《关于莱茵达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转让协议”)。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公司于2018年9月1日开始分72个月分批向自然人缪亮转让公司持有的莱茵场馆公司共计82%股权及该股权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义务,股权转让款本金及溢价共计人民币44,070,428.80 元。

  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收款时间,2019年10月31日后分期应收自然人缪亮由于受让莱茵场馆82%股权而形成的债权金额合计3,547.09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30日、9月1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7)、《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债权进行了评估,以2019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回收风险分析法评估后该债权价值为3,244.82万元,评估减值302.27万元,减值率8.52%。资产评估减值原因主要是评估人员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预期风险损失。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2019年10月31日该债权账面价值3,547.09万元为挂牌底价予以转让。

  本次交易标的债权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确定交易对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安排,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剥离低效资产,快速回笼资金,加快推进体育业务的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享有对自然人缪亮的全部债权,与之有关的所有权利及义务均由交易对手享有或承担。

  七、独立董事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9]第1280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债权涉及的对自然人缪亮债权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9-08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公司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6、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7、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 廖丰羽

  联系电话:0571-87851738 ,联系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001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58”,投票简称为“莱茵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19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为商户提供便利的商业环境,完善公司商业物业的配套设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突出主营业务,全面加快推进体育产业的转型,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和未来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有利于剥离公司低效资产,快速回笼资金,加快推进体育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及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债权事项。

  独立董事:黄海燕、张海峰、谭洪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有利于为商户提供便利的商业环境,完善公司商业物业的配套设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购买车位租赁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转让股权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突出主营业务,全面加快推进体育产业的转型,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和未来的发展战略。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黄海燕、张海峰、谭洪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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