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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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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5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以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张雷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6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8日提交各位参会人员,并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旭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本人出席董事5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需要,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12)。

  2、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原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决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会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全体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63)。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6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更换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决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提前与原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经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6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2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在内的涉及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上述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目前,受公司及控股股东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况影响,公司尚未能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交易相关材料。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将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前述事项的有效期外,本次交易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宜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6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2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 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2)、《董事会议事规则》(201912),详见2019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张雷、姜小娟

  地  址: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1820262

  传  真:0731-81820215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19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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