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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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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11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及《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259号令),公司拟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中的“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职责和范围”等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19年12月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同类合规贷款。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珠海港物流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珠海港物流”)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授信额度,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11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人民币7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大额存单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9 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近日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公司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农业银行珠海吉大支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购买的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虽然投资产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56,500万元(含本次购买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局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活期型结构性存款S款(价格结构型)产品协议;

  2、珠海华润银行公司大额存单说明书;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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