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9-090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2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有效表决票为11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远海发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方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等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和备案手续。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本次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91)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远海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保险经纪服务总协议〉项下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同意关于调整《保险经纪服务总协议》项下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由26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3300万人民币。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H股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王大雄先生、刘冲先生、徐辉先生、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梁岩峰先生均已回避表决以上议案。
三、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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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9-09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股东提案权和召开程序的要求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再适用《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故建议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通知期限和召开程序的相关条款,即公司《章程》第6.13条、第8.9条、第8.11条、第8.15条及第9.6条进行修订。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修订条款请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等章程修订所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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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19-09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3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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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9.28%股份的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一、关于修订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股东提案权和召开程序的要求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再适用《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故建议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通知期限和召开程序的相关条款,即《公司章程》第6.13条、第8.9条、第8.11条、第8.15条及第9.6条进行修订。
提案二、关于修订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期限、股东提案权和召开程序的要求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再适用《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及第七十六条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1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3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171 号上海远洋宾馆三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3日
至2019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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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项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3-4项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公告以及议案的有关内容已分别于2019年10月31日及2019年12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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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