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9-074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2019年12月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潘越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潘越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潘越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越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止。
公司董事会对潘越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9-07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6日、12日、21日,12月3日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加旭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鑫投资”) 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的公司股份因涉及违约,被兴业证券实施违约处置强制平仓,其中,苏加旭于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29日被动减持股份2,280,750股,固鑫投资于2019年10月29日被动减持股份410,000股。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再次收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告知函》,兴业证券于2019年12月4日、5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减持苏加旭、固鑫投资名下的股份合计67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0.2%,后续存在可能继续减持的情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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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2、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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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有关说明
1、公司未能获得苏加旭先生关于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情况的说明。
2、苏加旭、固鑫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为兴业证券强制平仓出售公司股票,苏加旭、固鑫投资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
4、本次被动减持后存在可能继续被动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 备查文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19-07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6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下午3:00至2019年12月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75,302,7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0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1,806,4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93,496,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6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5,242,6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6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37,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105,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26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为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71,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11,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9%;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为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71,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11,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9%;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关于为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洪濑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71,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11,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9%;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关于为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的续贷(可用于借新还旧)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72,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8%;反对1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12,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11%;反对1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关于为广东森源蒙玛实业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71,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11,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9%;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关于为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洪濑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71,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11,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9%;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为福建永安市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71,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4%;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111,8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9%;反对13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薛玢页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