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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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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8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参与表决的董事代表全体董事100%的表决权。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不再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8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新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8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不再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与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重要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对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两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现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3、成立时间: 2012年03月02日

  4、办公场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5、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叶韶勋、李晓英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更换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3、2019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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