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的公告

  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841,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9年7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0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募集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11月18日。截至2019年11月18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本基金未满足《东方卓越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规定的募集备案的条件,故基金合同未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的相关约定办理后续事宜。

  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