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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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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每次收益分配的分配比例未作约定。

  2、基准日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1528元,本次收益分配中每份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10.01%。

  3、本次为本基金第十四次收益分配,本次之前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已累计分配收益26.3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5、本基金对本公司直销中心设置有最低分红金额的限额,该限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所产生的现金红利,在低于1.00元时将不再划转,转为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2666。

  2、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请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高于1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上述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 投资者可拨打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网站www.csfunds.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的

  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对所持有的东旭光电(000413)股票自2019年12月5日起按照1.65元/股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原则上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若有其他特殊情形或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本基金管理人也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券商分级,场内代码:502053)、B类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交易代码:502055)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9年12月4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86元,相对于当日0.79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1.59%;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787元,相对于当日0.587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4.07%。截止2019年12月5日,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28元,明显高于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10元,明显高于其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如溢价买入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等。

  2、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参考净值和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分级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场内代码:502054)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基础份额、长盛中证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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