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12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安徽泰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集团”)及安徽欣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泰投资”)的通知, 获悉泰尔集团及欣泰投资于2019 年1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58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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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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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泰尔集团、欣泰投资未做出过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已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3、泰尔集团及欣泰投资在减持前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