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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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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
东旭光电(000413)估值调整的公告

  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我公司决定自2019年12月5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东旭光电(000413)”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1.65元/股。

  待东旭光电(000413)的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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