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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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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7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经公司申请延期至2019年12月4日回复(详见公司2019-077号公告)。

  收到问询函至今,公司已组织内部相关人员会同相关机构进行逐项核查、落实。但由于《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待继续核实和完善,因此无法在 2019年12月4日前完成回复工作。为了保证本次回复文件内容具体、准确、完整,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将争取于2019年12月11日前完成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8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丽晶美能”)股权事项。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旭蓝天,股票代码:000040)自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一、本次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丽晶美能(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

  2、交易对手方: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海岸新洲(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3、交易方式:甲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或以发行股份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加现金向标的公司增资取得标的公司新增部分股权,本次收购的股权比例、发行股份和现金支付的比例、增资金额及股权比例以双方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已向深交所报送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召集交易对手方等相关各方召开重组事项工作协调会,组织交易对手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并就工作时间表等进行了讨论、协商、论证,目前涉及本次重大事项的尽职调查、评估等各项工作亦同步进行中。

  目前公司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次交易方案。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继续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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