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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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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持有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12月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旭光电”(代码:000413)股票按照1.65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东旭光电”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待“东旭光电”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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