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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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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9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丁虹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陈雪娇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表决;蔡正华董事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8)内容详见2019年12月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下午一时在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别墅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核查,自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基金的设立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相关合伙企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进行实质性运营,公司及其他合作方亦未对基金进行实际出资。本次终止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概述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华领鋆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华领鋆弘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鋆弘”)合作发起共同设立华领智慧农业&物联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投资智慧农业及物联网发展项目,包括农业技术研发、农业规模化开发、物联网配套建设等,基金总规模10,1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华领鋆弘出资100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该股权投资基金尚未设立也未实际出资。

  2、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该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本次终止事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原因

  自上述股权投资基金签署相关协议或通过相关议案以来,上述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合伙企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各方未对基金实际出资。基于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及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上述股权投资基金。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本次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实际出资,股权投资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且未开展实质性运营。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自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基金的设立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相关合伙企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进行实质性运营,公司及其他合作方亦未对基金进行实际出资。本次终止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次终止事宜。

  五、备案文件

  1、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解除《合作框架协议》的协议书

  公司对于本次终止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9年12月2日,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京先生作出追加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追加承诺的股东基本情况

  钱京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裁。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钱京先生最近十二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二)参与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控股或者参与经营管理的,不得授予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印制资质”等规定,为确保公司持有涉密资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中方,钱京先生承诺如下: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在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涉密防伪票据证书资质期间,不向影响保密条款的自然人或机构出售股票。

  上述承诺已提交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丹阳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交的议案,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2019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12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7日9:00-17:00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12月17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会议登记地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信函登记地址: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件请注明“股东大会”)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邮编:212355;

  联系电话:0511-86644324,传真号码:0511-86644324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陈妹妹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04

  2. 投票简称:恒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正文“三、提案编码”表内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签  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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